5 通信管道容量的确定
5.0.1 管孔容量应按业务预测及具体情况计算,各段管孔数可按表5.0.1的规定估算。
表5.0.1 管孔容量表
注:1 用户包括公众用户和专线用户等。
2 目前一些特殊、重要的专网仍需建设电缆。
3 无线网基站包括宏基站、分布系统基站及光纤拉远站等多种建站模式站点。
5.0.2 管道容量应按远期需要和合理的管群组合型式取定,并应留有备用孔。
5.0.3 在一条路由上,管道应按远期容量一次敷设。
5.0.4 进局(站)管道应根据终局(站)需要量一次建设。管孔大于48孔时可做通道,应由地下室接出。
5.0.1 由于各使用单位业务性质不同,使用管孔大小也不同。本条按业务需要提出了各种情况下的管孔需要量,表5.0.1管孔容量是按标准孔径90mm考虑的,在建设或使用时可根据本单位的使用情况做相应的调整。管道利用过程中要合理地使用管孔,避免敷设大量小芯数光缆和小对数电缆占用一个标准管孔,造成管孔利用率降低。管孔容量按表1的算法进行计算。
(1)管孔容量计算时通常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通信局(站)在通信网络中的定位已明确,即在网络中是核心层、汇聚层还是接入层;
2)通信局(站)的终期设备容量已明确(包括公众用户和大客户等);
3)通信局(站)的覆盖半径或面积已确定;
4)通信局(站)在城市中所处的地理位置已确定,是繁华商业区还是一般地区;
5)计算时以当地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为准。
(2)通信局(站)出局管孔容量按以下算法进行计算:
1)根据通信安全的要求,公众用户出局至少要有两个不同的方向;
2)专线客户等对主干光纤的需求按光纤直驱和传输系统承载两种方式并存考虑,按两种各占一半进行计算,商务楼宇要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具体计算;
3)无线网主要考虑基站和室分、WLAN对主干光纤的需求,基站对主干光纤的需求根据基站在各城市分布的具体情况,密集城区每平方公里按7个基站计算,一般城区和县城发达地区每平方公里按3个基站计算,县城一般地区每平方公里按2个基站计算,根据通信局(站)的覆盖面积计算基站的数量和光缆纤芯的需求量,室分、WLAN对主干光纤的需求在大客户点对点专线、PON专线等72芯光缆内已包含,不再单独计算;
表1 管孔容量计算表
4)出局管孔容量确定后,根据通信局(站)所在区域的道路情况综合安排,考虑到跨区域的光缆情况,通常增加一些管孔数量,最多不超过6孔;
5)根据通信局(站)在网络中的定位(包含以上6孔中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计算。
(3)市政道路的管孔容量按以下规定进行计算:
1)根据市政道路的性质确定是主干道路还是次干道路,一般主干道路也是通信主干管道路由;
2)与通信局(站)相邻的市政道路按出局的管孔容量考虑;
3)依据共建共享的要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根据各自的需求分别上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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