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荷载
5.2.1 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类型:
1 永久荷载,结构和建筑构件自重,支承在结构上的各种固定装置(设备、炉体、槽罐、贮仓、管道和支架等)的自重和恒定物料、介质重量,土压力、液体压力和预应力等;
2 可变荷载,楼面(平台)活荷载(操作荷载、安装和检修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设备和管道试验荷载、可移动设备荷载、动力设备工作荷载(动荷载)、吊车荷载、楼(地)面堆料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积灰荷载、施工荷载和温度作用等;
3 偶然荷载(特殊荷载),爆炸力、撞击力、事故荷载以及提升设备的钢绳破断力等。
5.2.2 厂房设计采用的各项荷载中,与生产和生产设备相关的荷载和作用应由相关专业负责提供和核定,但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规定的荷载值。
5.2.3 楼(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等效均布荷载取值。厂房楼(地)面活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50959的规定采用。
5.2.4 有动力设备的厂房,应分析动力作用对结构的不利影响进行结构动力计算,在有充分依据时可采用动力系数法计算。动力系数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50959的规定采用。
5.2.5 有特殊要求的厂房,其特殊荷载和作用的计算和取值应符合国家有关厂房设计标准的规定。
5.2.1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中的永久荷载种类较多,除结构构件自重外,固定装置包括设备、炉体、槽罐、贮仓、管道和支架等。它们产生的自重均为永久荷载。土压力、液体压力和预应力作为永久荷载是因为它们都是随时间单调变化而能趋于限值的荷载,其标准值都是依其可能出现的最大值来确定。
动力设备工作荷载指动力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动荷载。
偶然荷载,根据有色金属工业的特点,包括撞击、爆炸、事故荷载以及提升设备的钢绳的破断力等。由于生产操作失控、发生爆炸、撞击或跑漏事故荷载,以及提升设备的钢绳的破断等,会导致建筑物的严重破坏甚至倒塌,造成人员和设备的损伤。为此,在工程设计中应首先认真做好防护设计,并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实际需要,计入偶然荷载进行相关的组合与作用验算。
5.2.2 荷载是结构设计的重要基础资料,在设计过程中,通常由相关专业提供与生产和生产设备相关的荷载和作用,其中包括正常生产操作、检修和可能发生的事故荷载和作用,也存在一般性、特殊性或偶然性。为了保证所提供的荷载(作用)条件的合理性、正确性,结构专业人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行业的经验和知识,以及结构设计的需要,对相关专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审议,发现有疑问的,应同相关专业协商、研究确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有规定的,设计采用的荷载应不小于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