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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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附属设备

6.4.1  本节适用于循环加药水箱、检修平台、烟囱钢架、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6.4.2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Ⅰ  主控项目

6.4.3  循环加药水箱安装位置、标高应正确,附属仪器仪表应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纸核查,检查检验资料。

Ⅱ  一般项目

6.4.4  烟囱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架基础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1/1000;

    2  钢架安装前应画线标记;

    3  钢架底座与基础应连接牢固,宜用化学锚栓连接;

    4  钢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1000;

    5  钢架各部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且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6  钢架应接地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线锤、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5  检修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高度及面积应符合检修、测试要求;

    2  平台各部件连接应牢固,且与主体连接应可靠;

    3  平台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6  仪器仪表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且应有防护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6.4.3  仪表的准确度影响加药的准确度,进而影响废气排放是否满足排放要求。因此,仪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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