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6.4 附属设备
6.4.1 本节适用于循环加药水箱、检修平台、烟囱钢架、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6.4.2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Ⅰ 主控项目
6.4.3 循环加药水箱安装位置、标高应正确,附属仪器仪表应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纸核查,检查检验资料。
Ⅱ 一般项目
6.4.4 烟囱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架基础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1/1000;
2 钢架安装前应画线标记;
3 钢架底座与基础应连接牢固,宜用化学锚栓连接;
4 钢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1000;
5 钢架各部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且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6 钢架应接地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线锤、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5 检修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高度及面积应符合检修、测试要求;
2 平台各部件连接应牢固,且与主体连接应可靠;
3 平台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6 仪器仪表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且应有防护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6.4.3 仪表的准确度影响加药的准确度,进而影响废气排放是否满足排放要求。因此,仪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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