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附录E 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抗震验算
E.0.1 框架梁、柱、抗震墙和连梁,其端部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E.0.2 框架梁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E.0.3 框架梁的斜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E.0.4 偏心受压框架柱、抗震墙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验算公式:
2 纵向钢筋的应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E.0.5 偏心受拉框架柱,抗震墙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E.0.6 框架柱的斜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E.0.7 抗震墙的斜截面抗震承载力应下列公式计算:
E.0.8 节点核心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E.0.9 抗震墙结构框支层楼板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验算公式:
2 框支层楼板应采用现浇,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3 框支层楼板的边缘和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其宽度不宜小于板厚的2倍,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1%且接头宜采用焊接;楼板中钢筋应锚固在边梁内。
4 当建筑平面较长或不规则或各抗震墙的内力相差较大时,框支层楼板尚应验算楼板平面内的受弯承载力,验算时可考虑框支层楼板受拉区钢筋与边梁钢筋的共同作用。
E.0.10 本附录未作规定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抗震验算,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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