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1 一般规定

8.1.1  电气设计应满足处理工艺及工程的要求,并应满足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同时应做到运行可靠、操作灵活、布置紧凑、维护管理方便。

8.1.2  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有害气体扩散的措施。

8.1.3  设计中应选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及节能环保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选用淘汰产品。 
 

条文说明


8.1.2  目前国内的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处理工艺中存在部分产生大量粉尘的环节,对于安装在这些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在选型时应充分考虑防尘或绝缘等措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