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1 荷载与作用选择

4.1.1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施工荷载与作用应按支承结构的安装、提升、加固、拆除四个阶段分别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阶段:以6级风以内(含6级风)可以安装,8级风以内结构不要加固为原则确定荷载,荷载取处于安装过程中的支承结构自重及8级风荷载。对应的结构为安装过程中的支承结构。

    2  提升阶段:以6级风(含6级风)以内可以提升,8级风以内原结构不加固为原则确定荷载。荷载包括支承结构自重、被提升结构重、活荷载、8级风荷载。对应的结构为完整的支承结构。

    3  加固阶段:在超过8级风时,应按应急预案对被提升结构及支承结构进行加固。荷载包括支承结构自重、被提升结构自重、大风风载(按气象预报,在设计阶段一般按当地10年一遇大风设计加固预案)、加固结构自重及作用力(缆风绳拉力)。对应的结构为经加固的支承结构。

    4  拆除阶段:应按具体条件制定拆除工艺,并对每一步骤的结构状态按自重及6级风荷载做验算。拆除周期超过一周应按8级风荷载验算。对应的结构为处于拆除过程中的支承结构。

4.1.2  根据工程所处自然环境不同,可变荷载与作用还应包括雪荷载、温度(日照作用)、地基变形、不同步提升差、吊装过程中附加水平力作用等。
 

条文说明

 

4.1.1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分四个阶段:

    1  安装阶段:支承结构处于形成过程中,结构状态与支承结构最终状态不同,受力亦不同。如大型门式起重机提升支承结构,一般为自顶升,其顶部不能张拉缆风,支承结构自身属地面固定的悬臂柱结构。此时仅承受结构自重和风。若承受8级以内大风,结构应能抵抗。

    2  提升阶段:支承结构架设完毕,顶部缆风也安装完成,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这时开始提升,重力荷载为结构自重和被提升物重,当受到8级以内大风时,结构应能抵抗。若工程实施地有资料确保工作阶段不会发生7级以上大风,可按7级风计算。

    3  加固阶段:提升时突然遭受10年一遇大风,此时被提升结构来不及按永久状态就位或回放到地面,则应按预案在短时间对结构做临时加固,使结构可承受这种偶然荷载。

    4  拆除阶段:在安装工作结束后,提升支架往往不能按原安装顺序倒退拆除,故要重新确定施工方案并做验算。当拆除周期超过一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计算风压,一般可用8级风验算。

    6级风的风速为10.8m/s~13.8m/s,8级风的风速为17.2m/s~20.7m/s。

4.1.2  对于采用多点提升的结构,不同步提升高差可能引起各提升点荷载的变化,并引起相应的结构效应,应考虑由此引起的附加荷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