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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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在分项系数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式中,应以分项系数和基本变量的代表值反映功能函数中基本变量的不定性,并应与规定的目标可靠指标相联系。设计式中所包含的各种分项系数,宜根据有关基本变量的概率分布和统计参数及规定的可靠指标进行计算分析,并结合工程经验,经优化确定。当缺乏统计数据时,可根据传统的或经验的设计方法,采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各种分项系数。

8.1.2  确定分项系数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同一种作用,在不同水工结构中宜采用相同的分项系数。

    2  同一种材料性能,在不同水工结构中宜采用相同的分项系数。

    3  优选的一组分项系数应使设计的水工结构计算得到的可靠指标逼近目标可靠指标。

8.1.3  在采用分项系数表达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式中,应采用下列分项系数:

    1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对应结构安全级别为Ⅰ级、Ⅱ级、Ⅲ级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1.0、0.9。

    2  设计状况系数ψ,反映结构不同设计状况应有不同目标可靠指标。对应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偶然设计状况,设计状况系数ψ应分别取不同数值。

    3  作用分项系数γf,反映作用对其标准值的不利变异,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k——作用的标准值;

          Fd——作用的设计值。

    4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γm,反映材料性能对其标准值的不利变异,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k——材料性能的标准值;

          fd——材料性能的设计值。

    5  结构系数γd,用以反映作用组合效应计算模式不定性和抗力计算模式不定性,以及上述分项系数未能反映的其他不定性。

条文说明

8.1.1  本条由原标准第7.0.1条和《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8.1.1条内容合并而成。尽管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全部更新了结构可靠性的概念与分析方法,但是由于 直接采用概率极限状态方法进行设计比较复杂,因此,推荐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为实用方法。这样比较容易和广大设计人员以往长期使用而且熟悉的表达形式一致,设计计算也易于进行。与单一安全系数表达式不同,它是由一组分项系数和设计代表值所组成,反映了由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定性的影响。各种分项系数均是根据可靠度分析并与规定的目标可靠指标相对应确定的。

    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必须以统计数据为基础,考虑到对各类工程结构所具有的统计数据在质与量两个方面都可能有很大差异,在某些领域根本没有统计数据,因而规定当缺乏统计数据时,可以不通过可靠指标β,直接按工程经验确定分项系数。

8.1.2  参照原标准第7.0.2条作适当的修改而成。分项系数是在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式中,考虑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级别、设计状况、作用和材料性能的变异性以及计算模式不定性等与目标可靠指标相联系的系数。

    分项系数的设置能保证各种水工结构设计的计算可靠指标最佳地逼近目标可靠指标,其误差绝对值的加权平均值也为最小。这些分项系数概念明确,在设计式中作用清楚,使用简便。

    基本变量的分项系数是代表值(标准值)与设计值之比,理论上设计值是“设计验算点”处的变量值。但对于不同的结构、不同的作用及组合、不同的材料等,设计验算点也是不同的,因而严格按验算点确定分项系数是不现实的。根据长期的设计经验,本标准在设计验算点附近选定材料和作用的设计值,据此来计算分项系数。对于每一个材料和作用基本变量的分项系数仅考虑其自身的变异性,这样的分项系数概念比较明确。基本变量的分项系数可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分别研究确定。由于作用、材料分项系数与结构形式无关,因此本条提出了确定分项系数的第一款和第二款,即:同一种作用,在不同水工结构中宜基本采用相同的分项系数值;同一种材料性能,在不同的水工结构中宜采用相同的分项系数值。

    结构系数为考虑结构计算不定性并与目标可靠指标或目标可靠性(在套改和校准时采用的旧标准要求的安全系数)相联系的系数,这就使设计人员比较容易理解。

8.1.3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是考虑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及构件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而引入的系数。我国的工程结构,除铁路桥涵结构的安全级别均为Ⅰ级外,其他如房屋建筑结构、公路桥涵结构、港口工程结构均分为三级。以安全级别为Ⅱ级的结构构件取γ0=1.0,对于安全级别为Ⅰ级和Ⅲ级的结构构件分别取1.1和0.9。可靠度分析表明,安全级别为Ⅰ级和Ⅲ级的结构构件可靠指标较安全级别为Ⅱ级的结构构件分别增减0.5左右,与本标准第4.3.16条的规定基本一致。考虑不同投资主体对建筑结构可靠度的要求可能不同,因而允许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分别取不低于1.1、1.0和0.9。

    作用分项系数γf是用来考虑作用对其标准值的不利变异的系数,它没有考虑因施加于结构上的作用换算成结构上的作用效应时的计算不定性。因为这种计算不定性和结构的形式有关,特别是水工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这些结构上的作用效应计算不定性相差很大,若作用分项系数再考虑这种不定性,就可能造成同一种作用在不同结构上将会有不同的作用分项系数值,使用上也不方便,所以本标准中不考虑作用效应计算不定性的影响。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γm是用来考虑试件材料或岩、土试件性能对其标准值的不利变异,是从材料试件的试验统计资料出发,考虑试件材料性能本身的变异性,反映试件材料性能变异的系数。和作用分项系数一样,没有考虑试件材料性能换算成结构中材料性能的不定性,也没有考虑计算结构抗力时的计算不定性。因此,只要材料相同,在不同的结构中也完全可以采用相同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设计状况系数ψ是用来考虑在不同的设计状况下可以有不同的可靠度水平的系数。

    结构系数γd是在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式中用来考虑作用效应计算和抗力计算不定性以及作用、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不能完全考虑的其他各种变异性的系数。不同的水工结构或同一结构在不同受力状态下,它们的抗力计算不定性和作用效应计算不定性是不同的,有时差别较大。因此,为了保证各种水工结构在相同的设计状况下有相同的可靠度,需要对不同结构采用不同的结构系数。这个系数应由各专门规范在可靠度分析后加以确定。

    作用分项系数、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及其标准值共同包含了一部分安全储备,对应于规定的目标可靠指标的其余安全储备,由结构系数承担。通过结构系数将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与概率极限状态设计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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