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钢管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应由具备工程结构检测资质的机构承担。
3.0.2 钢管混凝土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具有施工图设计审査许可证的机构审査通过。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3.0.3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冬期、雨期、高温施工时,应制定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3.0.4 钢管、钢板、钢筋、连接材料、焊接材料及钢管混凝土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5 钢管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构件出厂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检验,并形成出厂验收记录。要求预拼装的应进行预拼装,并形成记录。
3.0.6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合格证规定的范围内施焊。
3.0.7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焊缝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检验。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的有关规定。一、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3.0.8 钢管混凝土构件吊装与钢管内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满足结构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3.0.9 钢管内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宜进行浇筑工艺试验;浇筑方法应与结构形式相适应。
3.0.10 钢管构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防火涂装。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3.0.11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其程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进行验收。钢管混凝土子分部应按表3.0.11的规定划分分项工程。
3.0.1 本条对从事钢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和承担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提出要求,强调市场准入制度。这是针对钢管混凝土工程的特点提出的。由于目前尚无专门的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资质,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企业宜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检测机构宜具备建筑材料、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等综合检测技术能力。
3.0.2 本条强调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程序,把好工程设计关,使设计趋于完善合理。
3.0.3 本条强调专项施工方案的重要性,是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标准、制作工艺方案综合起来,对节点设计进行细化,作为重要的施工指导性文件。这些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及安全施工的要求。
另外,如果在冬期、雨期、高温季节施工也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0.4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对原材料钢管、钢板、钢筋、连接材料、焊接材料及混凝土材料等提出质量要求,也作为《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对原材料要求的补充。钢管板材宜釆用Q235B、Q345B以及Q390和Q420,其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钢筋质量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执行。
3.0.5 本条对钢管构件制作作了规定,其应在工厂生产,并应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不再单独列出。
3.0.6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规定了焊工资格的要求,是保证钢管混凝土构件焊接质量的基本条件。焊工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
3.0.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的检测及判定,这是钢管混凝土工程的重点。重复了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3.0.8 本条规定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程序的过程控制,为保证工程质量,钢管构件吊装与管内混凝土浇筑顺序应事前安排好,以保证结构的安全和稳定性。
3.0.9 本条规定钢管内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浇筑工艺试验的要求。钢管内混凝土的工艺要求和浇筑方法关系很大,应在施工前根据结构形式要求,通过试验选择浇筑方法,并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前提下,选择适用的配合比。
3.0.10 本条规定由于钢管混凝土工程涂装工程在加工阶段及安装完工阶段的要求与钢结构工程的涂装工程要求一致,本规范不再列出,指明其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执行。但对于在钢管混凝土柱等拼装过程中的焊缝防腐要求给予补充。在焊缝质量及外观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规范要求后,应及时清理焊缝焊渣及钢管外表面等,先作局部防腐处理,再全面进行涂装。
3.0.11 本条规定钢管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并按其原则将钢管混凝土子分部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可根据施工工序及方便施工,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分项工程分段施工时,每个施工段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来进行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目经理部专业质量检查员检査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A表A.0.1~表A.0.7进行记录。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査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C表C.0.1~表C.0.4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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