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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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安装及调试

7.1.1  座架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根据现场经纬度和工作卫星经度计算天线方位俯仰角度,确定方位转动扇区,使天线能够转动到所需要的角度。

    2  组装前应清理各零件连接表面。

    3  应在地面组装座架,将立柱、方位和俯仰转动装置组装成整体,然后应用人力或辅助吊装设备安装到基础上。

    4  安装时应保证方位、俯仰轴转动灵活,锁定可靠。

    5  座架立柱应垂直于大地。

    6  丝杠和各旋转部位应涂抹润滑油脂。

    7  安装各销轴前,应使连接孔对齐。

    8  驱动电机、限位开关和角度传感器的安装应满足使用要求,工作电压应满足电气设备的要求。

    9  驱动电机启动、运转顺畅灵活,电机正常运转时应无明显发热现象,减速箱应无异常噪声。

    10  座架与基础等连接螺栓应拧紧,使用非穿透型基础时压重物应达到载荷要求。

7.1.2  天线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线宜在地面安装。

    2  天线背部支撑杆件应根据安装说明书要求按照顺序或序号装配,不得对支撑杆件进行锤击、弯曲等操作。

    3  对于依靠销钉定位的天线,应在装配面板时先安装销钉、保证姿态;对于依靠螺杆支撑调整的天线,安装时应按技术要求进行装配精度调整。

    4  天线安装调试完毕后,主反射面精度和各单块面板之间的间隙均应满足技术要求,天线面接缝处应平整光滑。

    5  天线上所有连接螺栓应在吊装前全部紧固。

    6  吊装天线前应选定对称的起吊点,使用长度相等的吊装绳;起吊过程应缓慢平稳,保持天线平衡。

    7  天线上的避雷针应在吊装前安装完毕。

    8  若副反射面撑杆支撑在天线主反射体上,则宜将副反射面与其撑杆组装成一个整体后吊装连接到天线主反射体上;若副反射面支撑在馈源上,则应随馈源一起安装。

    9  副反射面和主反射面之间的距离调整应符合技术要求。

    10  副反射面支撑之间的分布应符合技术要求。

    11  口径小于2m的天线宜采用人工搬移和提举。

    12  大风、沙尘、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吊装天线。

7.1.3  馈源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清单齐套馈源中的各器件。

    2  应在安装前清洁馈源接口,且馈源内腔不得有异物。

    3  喇叭罩处不应有破损。

    4  馈源的安装顺序应符合技术要求。

    5  馈源的极化状态应进行调整,与使用的微波信号匹配。

    6  极化调整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极化电机、限位开关和角度传感器应工作正常。

    7  微波元件上的调整螺钉不得随意调整。

    8  馈源系统各部件连接处应贴合密实、密封良好。

    9  室外射频设备与馈源间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缩至最短。

    10  馈源与天线之间的距离、馈源的极化状态在调试完毕后不应随意调整。

7.1.4  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7.1.1  在安装天线座架各销轴前,应确认两部分连接孔对准,两孔接缝处无台阶,以便销轴能够顺利装入。

7.1.2  大风、沙尘、雷雨等恶劣天气吊装天线威胁施工人员和他人安全,可能导致天线结构件受损,因此应避免在这些气候条件下施工;天线在吊装前,必须拧紧所有的连接螺栓,以确保天线吊装安全。

7.1.4  小型天线的电气设备主要包括天线控制单元、用于接收通道的低噪声放大器、用于发射通道的固态功率放大器、室外单元、室内单元及不间断电源和连接电缆、波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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