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8.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8.5.1 大型棒材车间应采用连续工作制度。
8.5.2 车间年规定工作时间宜为7600h/a~8000h/a,车间年额定工作时间宜为6200h/a~6800h/a。
8.5.3 轧机负荷率不宜低于80%。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8.4 工艺操作设备
- 下一节:8.6 车间平面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