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12.2 检化验设施
12.2.1 型钢的检化验项目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和生产设备确定,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2.2.2 检化验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工、分析及性能检测设备配置数量应根据计算法确定。
2 产品标准中规定必验项目所需的设备均应配备,其余参考项目所需设备宜内外协作或按最少数量配置。
3 设备参数宜根据工艺要求选用精度和能力匹配的设备。
12.2.3 检化验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样加工设备应布置在建筑物一层。
2 试样加工设备布置应根据试样加工工艺流程、工人的操作安全、取送样方便和利用加工车间内采光有利的位置确定。
3 试样加工设备周边应留出检修及运送物料的空间。
4 拉力、冲击、顶锻试验机及热处理设备应布置在一层,并应靠近试样加工间。
5 热处理室布置宜靠近拉力试验室和热顶锻试验室。
6 配电室、试样存放室宜布置在检验室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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