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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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构造规定

5.5.1  钢筋混凝土面层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60mm;当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不应小于50mm。

5.5.2  加固用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原构件混凝土高一级,且不应低于C20级;当采用HRB335级(或HRBF335级)钢筋或受有振动作用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尚不应低于C25级。在配制墙、柱加固用的混凝土时,不应采用膨胀剂;必要时,可掺入适量减缩剂。

5.5.3  加固用的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F335级钢筋。竖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其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纵向钢筋的上下端均应有可靠的锚固;上端应锚入有配筋的混凝土梁垫、梁、板或牛腿内;下端应锚入基础内。纵向钢筋的接头应为焊接。

5.5.4  当采用围套式的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砌体柱时,应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柱的两端各500mm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其间距应取为100mm。若加固后的构件截面高h≥500mm,尚应在截面两侧加设竖向构造钢筋(图5.5.4),并相应设置拉结钢筋作为箍筋。

5.5.5  当采用两对面增设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带壁柱墙或窗间墙(图5.5.5)时,应沿砌体高度每隔250mm交替设置不等肢U形箍和等肢U形箍。不等肢U形箍在穿过墙上预钻孔后,应弯折成封闭式箍筋,并在封口处焊牢。U形筋直径为6mm;预钻孔的直径可取U形筋直径的2倍;穿筋时应采用植筋专用的结构胶将孔洞填实。对带壁柱墙,尚应在其拐角部位增设竖向构造钢筋与U形箍筋焊牢。

5.5.6  当砌体构件截面任一边的竖向钢筋多于3根时,应通过预钻孔增设复合箍筋或拉结钢筋,并采用植筋专用结构胶将孔洞填实。

5.5.7  钢筋混凝土面层的构造,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包括抗震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5.5.1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保证加固施工时后浇混凝土的灌注质量,以及必需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而作出的。调查和施工经验均表明,如果后浇混凝土的截面厚度小于60mm,则浇捣比较困难且不易密实;当采用喷射混凝土法施工时,其质量易控制,故厚度可适当减小。

5.5.2  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或C25),主要是为了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原砖砌体构件界面以及它与新加受力钢筋或其他加固材料之间能有足够的粘结强度,使之能达到整体共同受力。上条已提及,因加固所需的后浇混凝土,其厚度一般较小,浇灌空间有限,施工条件较差。调查和试验均表明,在小空间模板内浇灌的混凝土均匀性较差,其现场取芯确定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可能要比正常浇灌的混凝土低10%左右,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其强度等级。

    应指出的是,目前使用的膨胀剂均存在着回缩的问题,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将直接涉及加固结构的安全,故作此规定。

5.5.3~5.5.6  主要是根据结构加固工程的实践经验和有关的研究资料作出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原构件与新增混凝土的可靠连接,使之能够协同工作,以保证力的可靠传递,从而收到良好的加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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