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 一般规定

6.1.1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应适用于各类砌体墙、柱的加固。

6.1.2  当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加固砌体构件时,其原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2  受剪构件:对砖砌体,其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但若为低层建筑,允许不低于M0.4。对砌块砌体,其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6.1.3  块材严重风化(酥碱)的砌体,不应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进行加固。

条文说明

6.1.1、6.1.2  这两条明确规定了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的适用范围及加固墙体的基本要求。为了使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加固有效,除了应注意提高砌体受压承载力外,还应要求原砌体构件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5;当加固墙体受剪承载力时,除应要求原砌体构件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外,还在第6. 5节的构造规定中强调了以下几点:①钢筋网与墙面应有间隙及锚固;②钢筋网应与原构件周边牢固连接;③砂浆面层厚度不应大于50mm。工程实践经验表明,只有采取了这些措施,才能保证加固工程的安全。

6.1.3  块材严重风化(酥碱)的砌体,因表层损失严重及刚度退化加剧,面层加固法很难形成协同工作,其加固效果甚微。故此,本条规定了不应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进行加固。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