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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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接地线

3.6.1 通信局(站)内各类接地线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和材料机械强度确定,宜选用截面积为16mm2~95mm2的多股铜线。

3.6.2 配电室、电力室、发电机室内部主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

3.6.3 跨楼层或同层布设距离较远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多股铜线。

3.6.4 各层接地汇集线与楼层接地排或设备之间相连接的接地线,距离较短时,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距离较长时,宜采用不小于35mm2的多股铜线或增加一个楼层接地排,应先将其与设备间用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连接,再用不小于35mm2的多股铜线与各层楼层接地排进行连接。

3.6.5  数据服务器、环境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器、小型光传输设备等小型设备的接地线,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接地线较长时应加大其截面积,也可增加一个局部接地排,并应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接地排上。当安装在开放式机架内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线接到机架的接地排上,机架接地排应通过16mm2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接地汇集线上。

3.6.6  光传输系统的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接入网、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局(站)内,光缆金属加强芯和金属护层应在分线盒内可靠接地,并应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引到局(站)内总接地排上。

      2  通信大楼、交换局和数据局内的光缆金属加强芯和金属护层应在分线盒内或光纤配线架(ODF架)的接地排连接,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就近引到该楼层接地排上;当离接地排较远时,可就近从传输机房楼柱主钢筋引出接地端子作为光缆的接地点。

      3  光传输机架设备或子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线。

3.6.7  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

3.6.8  接地线中严禁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3.6.9  由接地汇集线引出的接地线应设明显标志。

条文说明

3.6.8 设备接地线是保证设备电气安全和防雷安全的重要设施,在接地线中加装开关或者熔断器,在设备短路时可能会造成接地线断开而使过电流保护设施无法正常动作,由此可能引发人身触电事故或者火灾。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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