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填缝法
13.2.1 填缝法适用于处理砌体中宽度大于0. 5mm的裂缝。
13.2.2 修补裂缝前,首先应剔凿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沿裂缝开凿U形槽。对凿槽的深度和宽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为静止裂缝时,槽深不宜小于15mm,槽宽不宜小于20mm。
2 当为活动裂缝时,槽深宜适当加大,且应凿成光滑的平底,以利于铺设隔离层;槽宽宜按裂缝预计张开量t加以放大,通常可取为(15+5t)mm。另外,槽内两侧壁应凿毛。
3 当为钢筋锈蚀引起的裂缝时,应凿至钢筋锈蚀部分完全露出为止,钢筋底部混凝土凿除的深度,以能使除锈工作彻底进行。
13.2.3 对静止裂缝,可采用改性环氧砂浆、改性氨基甲酸乙酯胶泥或改性环氧胶泥等进行充填(图13.2.3a)。对活动裂缝,可采用丙烯酸树脂、氨基甲酸乙酯、氯化橡胶或可挠性环氧树脂等为填充材料,并可采用聚乙烯片、蜡纸或油毡片等为隔离层(图13. 2. 3b)。
13.2.4 对锈蚀裂缝,应在已除锈的钢筋表面上,先涂刷防锈液或防锈涂料,待干燥后再充填封闭裂缝材料。对活动裂缝,其隔离层应干铺,不得与槽底有任何粘结。其弹性密封材料的充填,应先在槽内两侧表面上涂刷一层胶粘剂,以使充填材料能起到既密封又能适应变形的作用。
13.2.5 修补裂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填封闭裂缝材料前,应先将槽内两侧凿毛的表面浮尘清除干净。
2 采用水泥基修补材料填补裂缝,应先将裂缝及周边砌体表面润湿。
3 采用有机材料不得湿润砌体表面,应先将槽内两侧面上涂刷一层树脂基液。
4 充填封闭材料应采用搓压的方法填入裂缝中,并应修复平整。
13.2.1 填缝法一般用于较浅的宽裂缝封闭处理。一般深度为20mm~30mm的表层裂缝常用填缝法。
13.2.2 对于活动裂缝,一般深度应加大至20mm~30mm,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加大的具体深度。
13.2.3、13.2.4 填充材料的选用标准,应该严格执行本规范第4章有关规定。厂家必须出具对成品库质量负责的独立机构检测报告;禁止使用仅对来样负责的任何检测报告。
侧壁涂刷结构界面胶(剂)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两者间的粘结强度,增强其整体工作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