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8.2 材料要求
8.2.1 防静电陶瓷地板的规格、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GB/T 4100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防静电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子产品制造与应用系统防静电检测通用规范》SJ/T 10694的有关规定。
8.2.2 结合层用的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的硅酸盐水泥。
8.2.3 结合层用的砂子砂粒目数不应小于0.7、含泥量不应大于3%,且不得含有其他杂质。
8.2.4 结合层材料中添加的导静电粉,应采用体积电阻不大于1.0×105Ω的复合导静电粉。
8.2.5 防静电陶瓷地板地面工程导静电地网,可采用直径4mm~6mm的钢筋制作,也可采用0.05mm×25mm的不锈钢带或铝带制作。
8.2.6 防静电陶瓷地板地面工程面层的清洁去污剂,宜采用草酸或中性洗涤剂。
条文说明
8.2.5 防静电陶瓷地板地面工程导静电地网采用直径4mm~6mm的钢筋制作,因钢筋在水泥中耐腐性好、不会断裂,所以优先采用钢筋制作。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