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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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7.2.1  化学品输送用设备、材料应采用双层包装,外部木箱和内部真空包装均应完好;桶槽或容器各接管应采用盲板法兰密封,且充入的氮气应保持2kPa的压力,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7.2.2  设备应按到货及搬入顺序安排存放位置。

7.2.3  化学品输送用设备、材料检验合格后应放置在通风、干净的仓库内。

7.2.4  塑料管材应按不同规格放置在不同的货架上,并应采取防止管材弯曲变形的措施,不得靠近日晒、高温及产尘的场所。

7.2.5  阀门、组装箱、阀箱及三通箱等易碎材料应单独设置存放区。

7.2.6  电气材料存放时不得损坏外包装,电缆、光纤等材料不得损坏外部保护层。

7.2.7  化学品单元柜体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柜体的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2  柜体的设置应符合施工图或设备采购文件的要求;

    3  柜体应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  柜体应附带化学品种类、容量、补充日期条形码的读码机。

7.2.8  化学桶槽和储罐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桶槽和储罐的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3. 4.1条的规定;

    2  储罐应有检修盖、通气管、防虫网及检修用不锈钢爬梯及护笼;

    3  桶槽和储罐外部明显处应有黑底白字标示标明桶槽编号及内含药品的名称;

    4  桶槽和储罐应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  桶槽和储罐应附带铁件的结构计算书;

    6  桶槽或储罐为压力容器时,应附带压力容器制造资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条文说明

 

7.2.1  氮气密封是为了保护设备在制造完毕到投入使用期间不被污染,特别是对于内部表面有抛光等特殊要求的设备。

7.2.2  化学品设备的生产周期有很大的差异,储罐和配送柜等供货周期不同,所以要考虑生产周期的因素来订货,设备到货后按照搬入的顺序进行存放,大的桶槽或容器应考虑优先搬运,尽可能减少二次搬运,也就减小了设备的安全风险。

7.2.3  化学品配送用设备内部包含很多控制元器件,很多控制元器件受高温、雨淋影响可能出现不能动作的现象,且酸碱设备的外壳一般为聚丙烯材质,故不能在室外放置。

7.2.4  PVC管材在日晒的情况下会产生变色(黄色→棕色→褐色),高温条件下容易变形,产尘的场所会影响管材的透明度和洁净度。

7.2.5  PVC制作的组装箱、阀箱及三通箱,在搬运过程中极易破碎,也可能被重物压碎,单独设置存放区以便保护材料不致损坏。

7.2.6  微细的光纤封装在塑料护套中,使其能够弯曲而不至于断裂。不得损坏外保护层,避免光纤断裂,同时也要减少光纤的弯曲和挤压以便减少光纤传输的衰减。

    造成光纤衰减的主要因素有:本征,弯曲,挤压。本征:是光纤的固有损耗;弯曲:光纤弯曲时部分光纤内的光会因散射而损失掉,造成的损耗;挤压:光纤受到挤压时产生微小的弯曲而造成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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