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防静电接地要求
13.2.1 防静电工程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系统,接地系统中应有防雷措施,并应采用等电位连接,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要求。
13.2.2 联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满足系统中最小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3.2.3 独立的防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13.2.4 涉及人身安全的防静电接地必须采取软接地措施。
13.2.5 防静电工作区内所有不带电金属导体都应与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端子连接,不得存在孤立金属导体。
13.2.6 在共用接地系统中,各类接地不允许混接和搭接,应先连接到各自的接地汇流母线或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后再连接到各类接地的共用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最后与共用接地极连接。
13.2.7 防静电工程装备的任一工作表面对地电阻值应小于1.0×109Ω。
13.2.1 防静电工程接地可以有两种方式:联合接地系统和独立防静电接地系统。按照设计规范宜使用共用接地系统并采取等电位连接,防雷接地系统设计是整个接地系统设计的基础,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要求。
13.2.2 不同目的和功能的各类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在国家标准中都比防静电接地电阻10Ω小。因此,共用接地系统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值要执行国家标准中要求最严格的指标,也就是最小的接地电阻值。
13.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防静电接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接地,指的是导电性连接;另一种是间接接地,指的是对地有一定要求的电阻性连接,软接地是间接接地的一种形式。使用软连接是指工作环境有220V电源时,通过一个限流电阻(比如1MΩ的电阻)再连接到大地电极,使220V电源触碰到人体也可以限制流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5mA安全值,达到保护人身安全的目的。
13.2.5 防静电工作区内所有不带电金属导体包括金属隔断、金属台架、各类管道等。
13.2.7 防静电工程装备是对防静电工作区内的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地坪、防静电地垫、座椅和运转车、存放架、门窗、工位器具和设备等的统称。对地电阻小于1.0×109Ω,是对静电泄漏通路的要求。
- 上一节: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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