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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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直击雷防护

7.3.1 室外站、边际站应在其杆塔或通信平台上方安装避雷针,避雷针的针尖应高出天线顶端1m,收发天线应在避雷针保护范围内。

7.3.2 避雷针至地网、接地排至地网应设置专门的接地引下线。接地引下线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35mm2的多股铜线。

7.3.3 小型通信站的直击雷防护应采用在天线支架上安装避雷针作为接闪器的方式。天线及设备应在避雷针或其他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

7.3.4 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钢管,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6mm;采用钢管时其直径不应小于25mm,管壁厚度不应小于2.5mm。

7.3.5 建筑物上小型无线通信站避雷针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有完善的雷电流引下线或建筑物为钢结构时,避雷针应通过两条不小于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与楼顶预留的端子或避雷带可靠连接。

      2 建筑物无合格的避雷带和接地引下线或其避雷带和接地引下线不能确定是否完善时,应新建接地引下线与地网相连,接地引下线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多股铜线,在入地端距地面1m内还应套金属管做防机械碰撞处理。

7.3.6 无线市话站设备挂在墙壁,且与避雷带距离较近时,应将设备安装到避雷带下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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