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基本要求
5.1.1 对于滚动开发的油田,站外干管、支干管流通能力宜预留适当的富余量。
5.1.2 注水管道流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井支管流速不宜大于1.2m/s。
2 注水干管、支干管流速不宜大于1.6m/s。
3 聚合物母液外输管流速不宜大于0.6m/s,目的液注入管流速不宜大于1.0m/s。
5.1.3 聚合物母液的管流阻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管道压降(Pa);
L——管线长度(m);
K——稠度系数(Pa·Sn),应通过实验确定;
n——流变行为指数,n<1,无量纲,应通过实验确定;
q——流量(m3/s);
D——管道内径(m)。
5.1.4 注水干管、支干管宜采用钢管。单井支管应根据介质、参数条件、运行维护要求和敷设条件经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选用金属或非金属管道。
5.1.5 注水工程非金属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系列SY/T 6769.1~SY/T 6769.4的有关规定。
5.1.6 注水管道所用钢管、管道组件的选择,应根据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特性经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
5.1.7 钢质注水管道管件的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注水管路配件设计技术规定》SY/T 5270的有关规定,并应选用标准件。
5.1.8 滩海陆采油田注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滩海结构物上管网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SY/T 4086的有关规定。
5.1.2 本条对注水管道流速作出了规定。
1、2 经调研各油田的实际情况,取消了原规范对压力坡降的要求,并根据技术经济因素的考虑,确定单井支管、注水干管、注水支干管的流速范围。
3 母液外输管道流速不宜大于0.6m/s,目的液注入管道流速不宜大于1.0m/s。这是根据大庆油田和胜利油田的经验数据确定的。
5.1.3 本条给出的管流阻力计算是基于聚合物母液属于非牛顿流体,其中K值和n值要求在聚合物类型、母液浓度、水质、水温等条件相同情况下通过实验确定。
5.1.5 现行行业标准《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6769是含有几部不同非金属管道类型的系列标准,分别为《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 高压玻璃纤维管线管》SY/T 6769.1-2010、《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二部分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SY/T 6769.2-2010、《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三部分 塑料合金防腐蚀复合管》SY/T 6769.3-2010和《非金属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部分 钢骨架增强塑料复合连续管》SY/T 6769.4-2012,根据油田不断完善非金属管道应用需求,今后还会增加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