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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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搅拌及刮料装置

Ⅰ  主控项目

4.6.1  搅拌装置及附件的规格和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4.6.2  搅拌装置安装前,凡属转动部分应解体、检查、清洗换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目测。

Ⅱ  一般项目

4.6.3  钢制支架的涂漆应均匀,应无流坠、气泡、起皱、针眼等缺陷。

    检查数量:抽查不应少于5处,每处不应小于2㎡。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目测。

4.6.4  桨叶式搅拌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系统中心线与槽体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mm,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1%。

    2  搅拌轴铅垂度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搅拌轴长度大于5m时,偏差不应大于10mm。

    3  桨叶安装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桨叶底板与槽底板间隙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4  桨叶与搅拌轴、内桨叶与外桨叶的连接应紧固,不得松动。内、外桨叶的相对高度差应小于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水准仪检查和目测。

4.6.5  混流泵搅拌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料筒安装中心线与槽体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5mm,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1‰。

    2  提料筒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水准仪检查和目测。

4.6.6  气动搅拌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循环管的中心线与槽体的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5mm。

    2  空气循环管下部喇叭口定位应以槽锥底交角处为基准,距离允许偏差应为10mm。

    3  空气循环管的上部喇叭口定位应以出料溜槽底为基准,距离允许偏差应为10mm。

    4  进压缩空气的主风管与副风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风管应做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规定的1.5倍。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水准仪检查和目测。

4.6.7  拉紧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挂螺栓与钢环应在循环管安装调整定位后焊接固定。

    2  每组拉紧装置应装在槽体同一水平截面上,每组三套拉紧装置的位置高差不应大于10mm,并应互成120°夹角。

    3  拉板、拉杆连接应紧固,正反扣调节螺母与拉杆配合应良好,每组各拉杆的松紧程度应相当。

    4  吊挂螺栓与钢环焊缝应清理干净,各运动部位应有防锈措施。

    检验方法:目测。

4.6.8  搅拌器和传动减速器安装允许偏差及测量方法应符合表4.6.8的规定。

表4.6.8  搅拌器和传动减速器安装允许偏差及测量方法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4.6.1、4.6.2  搅拌装置及刮料装置各主要部件传动部分、搅拌轴、挂链及挂链横梁的安装技术要求是参照有关检验评定标准制订的。

    关于搅拌装置的下部横梁与槽底间隙,一般设计图纸均有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给出间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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