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电力变流设备的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0.2 电力变流设备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振、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保护措施。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0.3 电力变流设备保管宜存放在室内。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设备和元件,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保管。
3.0.4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合同技术协议要求,设备及关键器件应有铭牌及合格证件。
3.0.5 电力变流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对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包装应完好。
2 开箱检查时,核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外观检查应无损伤、无腐蚀、无受潮;附件、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齐全。
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3.0.6 电力变流设备的施工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0.7 与电力变流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满足其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门窗、墙壁等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但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所有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3)设备基础、沟道、预埋件、预埋管、预留孔(洞)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沟道内应无积水、杂物;
4)对设备安装有影响的采暖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设备安装完毕,调试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架上的污垢应清除,充填(补)孔洞及装饰工程应结束;
2)保护性栏杆、网门及其联锁限位开关等安全设施应齐全;
3)受电后无法进行或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应施工完毕。
3.0.8 设备安装使用的紧固件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当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对紧固件的材质、强度等有特殊要求时,采用的紧固件应满足其要求。地脚螺栓宜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3.0.3 本条规定了电力变流设备保管的基本要求。当现场不具备室内保管的条件时,如设备不开箱可采取室外保存,但应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是否对设备造成损害;对温度、湿度等有较严格要求的设备和元件,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在合适的环境中。
3.0.4 不得使用淘汰及高耗能产品,新产品应经鉴定合格。
3.0.5 设备到货后开箱检查前,首先检查外包装。开箱检查时,强调检查铭牌,核实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设备无损伤、无腐蚀、无受潮,清点附件、备件、专用工具的供应范围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各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统一规定,可按各厂家规定及合同协议要求。
3.0.6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由于施工单位的装备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在施工前,应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3.0.7 为加强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避免现场施工混乱,本条规定了在电力变流设备安装前后对建筑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以提高工程质量,避免损失,协调好建筑工程与安装的关系,这对变流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设备安全是很必要的。
3.0.8 电力变流设备安装使用的紧固件,根据现有条件和市场供应情况,应优先采用热浸镀锌产品,如制造厂配套供应有其他防锈制品,如不锈钢螺栓等,也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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