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平面控制
6.2.1 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三角形网、导线网和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等形式。
6.2.2 平面控制网的控制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角网、三边网应采用四等和一、二级小三角、小三边;
2 导线网应采用四等和一、二、三级导线;
3 卫星定位测量应采用四等和一、二级。
6.2.3 平面控制网应利用现有控制点建立,坐标系统应采用设计选用的坐标系。大型跨越的首级控制网精度不应低于一级,中型及以下跨越的首级控制网精度不应低于二级。
6.2.4 当利用已有控制点构成施工控制网起始边,其相对中误差不能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对起始边的要求时,可采用一个控制点作为基点、另一控制点作为起始方向的独立网。
6.2.5 当采用三角测量网作首级控制网时,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网。其三角形的内角不宜小于30°。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 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6.2.6 当导线网用作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相邻边边长宜近似相等,其长度之比不宜小于1:3。
6.2.7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表6.2.7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n为测站数。
6.2.8 采用三边测量控制网时,各等级三边网的起始边至最远边之间的三角形个数不宜多于10个。各等级三边网的边长宜近似相等,其组成的各内角宜为30°~100°。距离测量应采用对向观测。
6.2.9 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 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6.2.10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当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分析原因,并应采取相应措施重新观测。
6.2.1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表6.2.1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6.2.12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应由一个或若干个独立观测环构成。宜采用三角形或大地四边形网。
6.2.1、6.2.2 这两条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相适应。由于跨越控制的区域相对较小,第6.2.2条取消了四等以上的要求。随着卫星定位测量技术不断发展,在许多大跨径桥梁首级平面施工控制网中,如苏通大桥、东海大桥、杭州湾大桥、芜湖大桥、南京三桥的首级平面控制网均采用了卫星定位测量,因而将卫星定位测量作为建立大跨径桥梁首级平面控制网的手段是经过实践验证的。
6.2.3 坐标系统应采用设计选用的坐标系是为了保证施工与设计测量数据的一致。大型跨越控制范围大,采用不低于一级精度的控制网便于施工时进行加密或插网控制,中型跨越控制范围相对较小,一般不需要加密或插网控制,二级控制网精度能满足施工控制要求。
6.2.4 本条的相关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一致。
6.2.5 当受地形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
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网或插点等形式。当受条件限制时,一、二级小三角插点的内外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4个或外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3个。
6.2.5~6.2.7 这三条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一致。
6.2.8 当受条件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当图形条件欠佳时,应增测对角线边。距离测量应采用对向观测。
6.2.11、6.2.12 这两条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