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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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施工测量放线

6.4.1  应测定跨越基础和锚固墩中心位置,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情况放出基坑开挖线。

6.4.2  跨越基础和锚固墩的定位可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光电测距极坐标法、卫星定位法等。小型跨越也可采用导线定位法。

6.4.3  跨越基础和锚固墩中心定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型及以上跨越桥墩和锚固墩中心点应由不少于3个控制点按三角法交会测设,或由不少于2个控制点按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测设,或采用卫星定位法测设,小型跨越可采用导线法测设;

    2  交会法测设桥墩中心点时,当一个方向为跨越轴线,误差三角形的最大边长或两交会方向与跨越轴线交会点间长度不大于15mm时,应以交会点投影至跨越轴线的交点作为桥墩中心点;当各方向均不包括跨越轴线时,应以交会的误差三角形的重心作为桥墩中心;

    3  极坐标法测设桥墩中心点时,如两测设点间误差大于3mm,应增加测量测设点,并应按交会法的误差三角形方法确定桥墩中心点;

    4  卫星定位法测设桥墩中心点时,每岸不应少于1个控制点参与测设,并应选择在天空环境影响较小的不同时段进行测量、复核,复核精度应满足本规范第6.2.11条的要求。

6.4.4  钢桩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位应按跨越桥墩中心十字线与桩的相对位置测设,测设限差应不大于20mm;斜桩应按设计倾斜度推算至地面高程后再测设;

    2  钢桩打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倾斜度,每根桩打入一半桩长和接桩时应测量一次,直桩倾斜度不得超过桩长1%,斜桩不得超过15%tanθ(θ为设计桩纵轴线与垂直线间夹角);

    3  每根桩打完后应测定桩顶高程。

6.4.5  挖(钻)孔灌注桩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位应按设计桩位与跨越桥墩中心十字线与桩的相对位置测设,平面位置测设限差不应大于10mm;

    2  挖(钻)孔内混凝土灌注完毕,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后,应测量混凝土面高程,混凝土凝固后应再复测桩顶面高程;

    3  灌注混凝土后应测定桩中心位置。

6.4.6  基础及锚固墩、钢塔架安装或钢筋混凝土塔架浇注施工完毕后,应复测塔架安装中心距,以及基顶标高、锚固点标高、塔架安装中心至锚固点的距离,并应按设计单位的要求反馈复测结果。

6.4.7  跨越塔架安装中心及锚固点的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浇注养护完毕后,应在基础顶部测设跨越中心点和纵横轴线;

    2  中心点的测设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的要求;

    3  中心点定位完成后应复测跨越中心距,测量宜采用对向观测。测量的相对中误差不应低于1/10000,与设计中心点长度较差不应大于1/10000,且不应大于20mm。

条文说明

6.4.1  本条针对跨越定位最为重要的基础中心及基础开挖作出要求。

6.4.2  本条分别对不同类型的跨越锚固墩的定位方法给出了指导方法。

6.4.3  本条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101中对复杂特大桥和重要大桥测量放线的要求。说明如下:

    1  跨越基础和锚固墩为跨越测量放线的关键控制点,在放线时应增加多余观测方向,以复核放样数据的准确性,交会法要求不少于3个控制点,极坐标法不少于2个控制点;

    2  如图1所示的示误三角形的边长不得大于15mm。根据跨越基础和锚固墩的大小不同,在基础施工时将采取分层浇注,每浇注一层后需交会放样一次基础十字线,作为该层复测和上一层的立模和检查,每个基础需多次交会放样。由于观测时各种条件的影响,每次交会放样的中心点均存在一定误差;

图1  示误三角形

    注:实线为交会方向,虚线为测角复测方向。

    3  根据实际资料计算,由于交会产生的误差约为±20mm,可以认为基础中心位置的最大较差在40mm以内,计算其中误差为40mm=28mm,采用30mm,相当于误差值15mm;

    4  根据现场经验,卫星定位法测量时宜避开11时至13时段。该时段对测量精度影响较大。

6.4.4  桩打入过程中防偏、纠偏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坚持按规定要求做才能随时掌握下沉偏移、倾斜等的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指导施工。桩的倾斜度测量可采用建筑检查尺等工具测量。

6.4.6  复测结果反馈给设计单位,以便复核确认或修正跨越工程上部结构的下料尺寸。

6.4.7  跨越塔架安装中心及锚固点位置是跨越下部结构的重要控制要素,是基础开挖、下一步工序的基础,因此本条对中心点的复测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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