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桥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
9.5.1 跨越的桥面结构安装,应根据跨越工程等级、跨越结构形式及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选择吊装方法或发送方法。桥面结构宜采用对称吊装,采用非对称吊装应进行结构受力核算。
9.5.2 当在组焊或拼装的桥面结构上设置吊点时,吊点间距应确保桥面结构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并应采取防止桥面结构在发送过程中发生扭转的措施。
9.5.3 发送桥面结构的发送道(架)应牢固、可靠,施工临时承重索及锚固件应进行安全计算校核。
9.5.4 桥面结构吊装过程中,应在两岸对桥面结构及塔架进行测量监控,并应采取纠偏措施。
9.5.5 固支塔架的索鞍,应在桥面结构吊装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和实测塔顶位移量情况分阶段对索鞍进行顶推。
9.5.6 桥面结构安装时,应预留能调节因温度变化造成位移的间隙。桥面结构吊装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对缆索进行调整。
9.5.7 桥面附属工程的安装顺序及方法,应根据吊装方法及施工工序确定。
9.5.8 桥面结构上如设计有滚筒时,应保证滚筒转动灵活,不应有阻滞现象;位于滚筒处管道防腐层的保护套的安装位置,应以滚筒轴线为中心位置为准;当进行桥面附属结构螺栓安装时,宜使紧固螺母朝上。
9.5.9 与跨越管段连接的构件,宜在跨越管道组焊及试压合格后进行安装,构件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mm;桥面结构的栏杆走道板宜采用标准化、工厂化制造。
9.5.10 当桥面栏杆等构件在管道试压前进行安装时,应根据试压介质和输送介质采取防止桥面结构及附件在管道试压过程中损坏或变形的措施。
9.5.11 桥面钢结构以及桥面附属工程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桥面结构安装偏差应符合表9.5.11的规定。
表9.5.11 桥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
注:L为桥面长度;F为设计预拱度。
9.5.12 桥面钢结构高强螺栓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有关规定。
9.5.13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的有关规定。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5.13的规定。
表9.5.13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
注:L1为梁长度;L2为直梯长度;H为栏杆高度。
9.5.1 桥面结构的安装同跨越主体的施工方法紧密相连,施工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吊装施工方案,本条不作具体规定。
9.5.2 吊点设置不当和发送方法不当均能造成桥面结构的扭转,从而损坏桥面结构,并有可能对发送的桥面结构上的施工人员造成伤害,故制订本条。
9.5.3 发送道(架)一般采用框架结构既作为发送道使用,同时也作为管道组焊、检测、防腐等作业平台,故规定发送道(架)必须牢固、可靠。
9.5.4、9.5.5 固支塔架进行桥面结构安装时,塔架受弯矩影响较大,因此应在对塔架进行监控的同时,实施索鞍的纠偏、吊装过程中的顶推工作,减小塔架承受的弯矩。
9.5.6 桥面结构就位后,虽然还未安装跨越主管道,但是跨越雏形已经形成,这时根据各处标定位置和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在管道安装后和试压的情况下仍然符合设计要求。
9.5.7 桥面附属工程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在桥面结构发送前安装也可以发送后安装,或者先安装一部分,本条不作具体规定。
9.5.8 滚筒转动不灵活会影响跨越管道的正常位移;防腐层的保护套如果安装位置偏移滚筒轴线中线过多,有可能造成跨越管道移动时使滚筒直接接触管道防腐层,故制订本条。
9.5.9 管道焊接和试压前后的差异有可能造成跨越外形的变化,从而引起早期安装的构件受到损坏;标准化和工厂化制造的栏杆走道板外观质量很好,抗腐蚀能力也大大优于现场制作。
9.5.10 管道的试压介质如果采用液体,则管道灌注液体前后,跨越桥面结构拱度会产生较大变化,这种变化有可能是整体焊接的栏杆构件无法承受,必须制定措施防止损坏。
9.5.11 桥面钢结构以及桥面附属工程的小型构件的制作要求同一般钢结构的制作是相同的,这里规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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