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 伸缩缝及膨胀间隙的留设
5.13.1 设备或管道采用硬质绝热制品时,应留设伸缩缝。
5.13.2 两固定管架间水平管道绝热层的伸缩缝,至少应留设一道。
5.13.3 立式设备及垂直管道,应在支承件、法兰下面留设伸缩缝。
5.13.4 弯头两端的直管段上,可各留一道伸缩缝;当两弯头之间的间距较小时,其直管段上的伸缩缝可根据介质温度确定仅留一道或不留设。
5.13.5 当方形设备壳体上有加强筋板时,其绝热层可不留设伸缩缝。
5.13.6 球形容器的伸缩缝,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当设计对伸缩缝的做法无规定时,浇注或喷涂的绝热层可用嵌条留设。
5.13.7 伸缩缝留设的宽度,设备宜为25mm,管道宜为20mm。
5.13.8 填充前应将伸缩缝或膨胀间隙内杂质清除干净。
5.13.9 保温层的伸缩缝,应采用矿物纤维毡条、绳等填塞严密,并应捆扎固定。高温设备及管道保温层的伸缩缝外,应再进行保温。
5.13.10 保冷层的伸缩缝,应采用软质绝热制品填塞严密或挤入发泡型黏结剂,外面应用50mm宽的不干性胶带粘贴密封。保冷层的伸缩缝外应再进行保冷。
5.13.11 多层绝热层伸缩缝的留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低温保温层的各层伸缩缝,可不错开。
2 保冷层及高温保温层的各层伸缩缝,必须错开,错开距离应大于100mm。
5.13.12 膨胀间隙的施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在膨胀移动方向的另一侧留有膨胀间隙:
1 填料式补偿器和波形补偿器。
2 当滑动支座高度小于绝热层厚度时。
3 相邻管道的绝热结构之间。
4 绝热结构与墙、梁、栏杆、平台、支撑等固定构件和管道所通过的孔洞之间。
5.13.1 设备、管道绝热层采用硬质绝热制品时,应根据介质温度
与实际情况在绝热层上留设伸缩缝。因为任何固体材料在不同温度影响下,有不同线膨胀或收缩率。软质材料的线膨胀能自身吸收,硬质材料则不能。因此伸缩缝仅对硬质材料的绝热层留设。
5.13.3、5.13.4 系修改条文。对伸缩缝间距的留设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国家现行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97及《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的有关规定。伸缩缝对高温和深冷可设密一些,反之则设稀一点。
将原规范中的支承环改为支承件是因为支承件包括支承环,增加了允许在法兰下留设伸缩缝的内容。
删除了原规范中对大口径高温管道弯头中部留设伸缩缝的规定。因为根据力学分析,弯头的变形也是不允许超过虎克定律允许值的,因而弯头处过多地设置伸缩缝有害无益。
5.13.6 因球形容器的内部介质温度不同,形状大小各异而釆取的加固方式不同。绝热层的结构、采用的材料和采取的施工方法不同,其膨胀是不尽相同的。因而要求其伸缩缝的留设和做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5.13.11 多层保冷层及高温保温层的各层伸缩缝,必须错开,是因为内外介质温度温差太大,避免形成直通缝隙而增加热损失。
5.13.12 膨胀间隙是指随同管道、设备壁面移动的绝热结构与相邻的固定物件之间,或热位移方向与绝热结构不一致的转动物件之间所设置的空间。要求膨胀间隙的施工在条文所列情况时必须在膨胀移动方向的另一侧留有膨胀间隙,是为了防止绝热结构在热位移中受到挤压而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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