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4 施工详图设计

4.4.1  钢结构施工详图应根据结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编制,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当需要进行节点设计时,节点设计文件也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4.4.2  施工详图设计应满足钢结构施工构造、施工工艺、构件运输等有关技术要求。

4.4.3  钢结构施工详图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构件布置图、构件详图和安装节点详图等内容;图纸表达应清晰、完整,空间复杂构件和节点的施工详图,宜增加三维图形表示。

4.4.4  构件重量应在钢结构施工详图中计算列出,钢板零部件重量宜按矩形计算,焊缝重量宜以焊接构件重量的1.5%计算。

条文说明

4.4.1  钢结构施工详图作为制作、安装和质量验收的主要技术文件,其设计工作主要包括节点构造设计和施工详图绘制两项内容。节点构造设计是以便于钢结构加工制作和安装为原则,对节点构造进行完善,根据结构设计施工图提供的内力进行焊接或螺栓连接节点设计,以确定连接板规格、焊缝尺寸和螺栓数量等内容;施工详图绘制主要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详图设计总说明、构件布置图、构件详图和安装节点详图等内容。钢结构施工详图的深度可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03G102的相关规定,施工详图总说明是钢结构加工制作和现场安装需强调的技术条件和对施工安装的相关要求;构件布置图为构件在结构布置图的编号,包括构件编号原则、构件编号和构件表;构件详图为构件及零部件的大样图以及材料表;安装节点主要表明构件与外部构件的连接形式、连接方法、控制尺寸和有关标高等。

    钢结构施工详图设计除符合结构设计施工图外,还要满足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工艺技术要求以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幕墙工程、机电工程等与钢结构施工交叉施工的技术要求。

    钢结构施工详图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其目的是验证施工详图与结构设计施工图的符合性。当钢结构工程项目较大时,施工详图数量相对较多,为保证施工工期,施工详图一般分批提交设计单位确认。若项目钢结构工程量小且原设计施工图可以直接进行施工时,可以不进行施工详图设计。

4.4.2  本条规定施工详图设计时需重点考虑的施工构造、施工工艺等相关要求,下列列举了一些施工构造及工艺要求。

    1  封闭或管截面构件应采取相应的防水或排水构造措施;混凝土浇筑或雨期施工时,水容易从工艺孔进入箱形截面内或直接聚积在构件表面低凹处,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构件锈蚀、冬季结冰构件胀裂,构造措施要求在结构设计施工图中绘出;

    2  钢管混凝土结构柱底板和内隔板应设置混凝土浇筑孔和排气孔,必要时可在柱壁上设置浇筑孔和排气孔;排气孔的大小、数量和位置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59规定,内隔板浇筑孔径不应小于200mm,排气孔孔径宜为25mm;

    3  构件加工和安装过程中,根据工艺要求设置的工艺措施,以保证施工过程装配精度、减少焊接变形等;

    4  管桁架支管可根据制作装配要求设置对接接头;

    5  铸钢节点应考虑铸造工艺要求;

    6  安装用的连接板、吊耳等宜根据安装工艺要求设置,在工厂完成;安装用的吊装耳板要求进行验算,包括计算平面外受力;

    7  与索连接的节点,应考虑索张拉工艺的构造要求;

    8  桁架等大跨度构件的预起拱以及其他构件的预设尺寸;

    9  构件的分段分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