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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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实体预拼装

10.2.1  预拼装场地应平整、坚实;预拼装所用的临时支承架、支承凳或平台应经测量准确定位,并应符合工艺文件要求。重型构件预拼装所用的临时支承结构应进行结构安全验算。

10.2.2  预拼装单元可根据场地条件、起重设备等选择合适的几何形态进行预拼装。

10.2.3  构件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预拼装。

10.2.4  构件预拼装应按设计图的控制尺寸定位,对有预起拱、焊接收缩等的预拼装构件,应按预起拱值或收缩量的大小对尺寸定位进行调整。

10.2.5  采用螺栓连接的节点连接件,必要时可在预拼装定位后进行钻孔。

10.2.6  当多层板叠采用高强度螺栓或普通螺栓连接时,宜先使用不少于螺栓孔总数10%的冲钉定位,再采用临时螺栓紧固。临时螺栓在一组孔内不得少于螺栓孔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2个;预拼装时应使板层密贴。螺栓孔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

    2  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为100%。

10.2.7  预拼装检查合格后,宜在构件上标注中心线、控制基准线等标记,必要时可设置定位器。

条文说明

10.2.1  本条规定对重大桁架的支承架需进行验算,小型的构件预拼装胎架可根据施工经验确定。根据预拼装单元的构件类型,预拼装支垫可选用钢平台、支承凳、型钢等形式。

10.2.2  可通过变换坐标系统采用卧拼方式;若有条件,也可按照钢结构安装状态进行定位。

10.2.3  本条规定的自由状态是指在预拼过程中可以用卡具、夹具、点焊、拉紧装置等临时固定,调整各部位尺寸后,在连接部位每组孔用不多于1/3且不少于两个普通螺栓固定,再拆除临时固定,按验收要求进行各部位尺寸的检查。

10.2.7  本条规定标注标记主要为了方便现场安装,并与拼装结果相一致。标记包括上、下定位中心线、标高基准线、交线中心点等;对管、筒体结构、工地焊缝连接处,除应有上设标记外,还可焊接或准备一定数量的卡具、角钢或钢板定位器等,以便现场可按预拼装结果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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