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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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表面处理

13.2.1  构件采用涂料防腐涂装时,表面除锈等级可按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的有关规定,采用机械除锈和手工除锈方法进行处理。

13.2.2  构件的表面粗糙度可根据不同底涂层和除锈等级按表13.2.2进行选择,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GB/T 13288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13.2.2  构件的表面粗糙度

13.2.3  经处理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对于镀锌构件,酸洗除锈后,钢材表面应露出金属色泽,并应无污渍、锈迹和残留酸液。

条文说明

13.2.1  本条规定了构件表面处理的除锈方法,可根据表4选用。

表4  除锈等级和除锈方法

13.2.2  钢材表面的粗糙度对漆膜的附着力、防腐性能和使用寿命有较大的影响。粗糙度大,表面积也将增大,漆膜与钢材表面的附着力相应增强;但是,当粗糙度太大时,如漆膜用量一定时,则会造成漆膜厚度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在波峰处的漆膜厚度往往低于设计要求,引起早期的锈蚀,另外,还常常在较深的波谷凹坑内截留住气泡,将成为漆膜起泡的根源。粗糙度太小,不利于附着力的提高。所以,本条提出对表面粗糙度的要求。表面粗糙度的大小取决于磨料粒度的大小、形状、材料和喷射速度、喷射压力、作用时间等工艺参数,其中以磨料粒度的大小对粗糙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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