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14.4 单层钢结构施工测量
14.4.1 钢柱安装前,应在柱身四面分别画出中线或安装线,弹线允许误差为1mm。
14.4.2 竖直钢柱安装时,应在相互垂直的两轴线方向上采用经纬仪,同时校测钢柱垂直度。当观测面为不等截面时,经纬仪应安置在轴线上;当观测面为等截面时,经纬仪中心与轴线间的水平夹角不得大于15°。
14.4.3 钢结构厂房吊车梁与轨道安装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厂房平面控制网,用平行借线法测定吊车梁的中心线;吊车梁中心线投测允许误差为±3mm,梁面垫板标高允许偏差为±2mm;
2 吊车梁上轨道中心线投测的允许误差为±2mm,中间加密点的间距不得超过柱距的两倍,并应将各点平行引测到牛腿顶部靠近柱的侧面,作为轨道安装的依据;
3 应在柱牛腿面架设水准仪按三等水准精度要求测设轨道安装标高。标高控制点的允许误差为±2mm,轨道跨距允许误差为±2mm,轨道中心线投测允许误差为±2mm,轨道标高点允许误差为±1mm。
14.4.4 钢屋架(桁架)安装后应有垂直度、直线度、标高、挠度(起拱)等实测记录。
14.4.5 复杂构件的定位可由全站仪直接架设在控制点上进行三维坐标测定,也可由水准仪对标高、全站仪对平面坐标进行共同测控。
条文说明
14.4.5 对于空间异形桁架、复杂空间网格、倾斜钢柱等复杂结构,不能直接简单利用仪器测量的构件,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设置三维坐标点,利用全站仪进行三维坐标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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