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 链式输送机
4.19.1 链式输送机壳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机壳体全部安装后,各托轮轴之间的允许偏差应为1.5mm,各托轮轴中心线与输送机中心线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mm。
检查数量: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检验方法:拉钢线,用钢直尺检查。
2 每节壳体中的托板在高度方向上下允许偏差应为±2mm,输送机总体安装后,相邻壳体中的托板高度允许偏差应为±4mm。
检查数量: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检验方法:拉钢线,钢直尺检查。
4.19.2 链式输送机头、尾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头轮轴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1.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水平仪检查。
2 头轮中心线与输送机中心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钢线、吊线,用钢直尺检查。
3 尾轮两张紧轴承的中心线与输送机中心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钢线、吊线,用钢直尺检查。
4 头轮、尾轮中心线的平行度允许偏差应为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钢线,用钢直尺检查。
4.19.3 链式输送机运行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0个节距的链条应为一组,其两侧节距的累积允许偏差应为1mm。
检查数量: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检验方法:钢卷尺检查。
2 每节链条,其节距的平行度允许偏差应为±1mm。
检查数量: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检验方法:钢直尺检查。
3 全部链条安装后,松边的下垂度不得大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拉钢线,钢直尺检查。
- 上一节:4.18 板式输送机
- 下一节:4.20 埋刮板输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