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基础
5.2.1 本节适用于换流站构筑物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5.2.2 基础工程涉及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5.2.3 基础工程涉及钢筋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 18的有关规定。
5.2.4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有关规定。
5.2.5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第4.5.9条的规定。
5.2.6 基础施工前,应对天然地基进行验槽,基础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如地基不符合要求,应进行地基处理,地基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的有关规定。
5.2.7 基础浇筑完成后要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回填要分层进行夯填,回填土密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5.2.8 电抗器基础的钢筋交叉处应做隔磁处理,避免形成环流。
5.2.9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5.2.10 基础中预埋的铁件、预埋铁管宜做热镀锌处理。
5.2.11 设备基础电缆埋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电缆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金属管应有防腐要求;塑料管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5.2.12 设备基础同位置的电缆埋管型号应大小一致,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露出基础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埋管应接地。
5.2.13 换流变油坑底板应设置集油井,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换流变油坑底板和油坑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3的规定。
表5.2.13 换流变油坑底板和油坑施工允许偏差(mm)
5.2.14 预埋件、预埋管、预留孔及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制作应平整、齐全,位置应固定牢靠。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4的规定。
表5.2.14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mm)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2.4 当连续5d、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基础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5.2.6 本条强调必须对地基进行验槽。如设计有要求还需对地基进行处理。地基处理有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等多重处理方法,地基处理后检测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5.2.7 换流站工程各建(构)筑物布置紧凑,基础回填层上经常存在电缆沟等其他构筑物,如果基坑不进行夯填将造成其他构筑物基底处在未夯实的基层上,经常会出现基础沉陷等质量缺陷。因此,基坑回填时必须按规范进行夯填,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5.2.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是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如钢筋形成闭合环路,钢筋会在电抗器形成的电磁场环境下持续发热,导致破坏混凝土强度或对混凝土造成损坏。
5.2.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由于尺寸偏差会对设备安装的水平度、垂直度造成影响,故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5.2.10 本条是考虑到换流站工程基础埋件及基础预埋铁管宜锈蚀,对结构耐久性造成影响。因此强调对预埋铁件、预埋铁管外露部分做热镀锌处理,以防止锈蚀。预埋电缆套管要求采用具有持久耐腐蚀的热浸镀锌钢管,设备制造厂自带的电缆管耐腐蚀性不宜低于热浸镀锌防腐工艺。
5.2.12 换流站户外设备本体机构箱或端子箱的电缆埋管、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本体机构箱埋管,需从基础或电缆沟内延伸至机构箱内,露出长度一般控制为5mm,并用铝板固定。预埋电缆套管应接续,不宜有断点。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类电缆埋管,从电缆沟伸至本体接线盒内,露出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断路器电缆埋管较多,埋管从电缆沟伸至断路器基础定位点,一般高出基础约100mm,然后采用热浸镀锌钢电缆槽盒引至设备本体接线箱,此槽盒由制造厂自带,并与之配合大小及长度确保工艺美观。
5.2.13 本条规定了换流变油坑底板和集油井的允许偏差,确保排油畅通。
5.2.14 本条给出了设备基础尺寸的允许偏差。在实际应用时,尺寸偏差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满足设计或设备安装提出的要求。
- 上一节: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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