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设备与管道系统
7.1.1 设备与管道系统的调试工作应在联动试车前完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1 设备内件检查或清理、填充物装填等内部处理工作;
2 容器类设备的清洗、标定、人孔或检查孔的封闭等;
3 转动设备的润滑油脂、冷却液、密封液置换或添加,以及系统循环等;
4 设备位号标注、管线名称及流向标注;
5 管道系统的清洗、脱脂、吹扫、气密试验等;
6 设备滑动端障碍物清除、弹簧支吊架定位块拆除及安装载荷核对等;
7 安装阶段因条件不具备而未进行的设备与管道系统耐压试验等工作。
7.1.2 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内件安装及检查确认、填充物装填、标定、人孔封闭等工作前,应熟悉相关技术文件和操作注意事项,或通知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配合,工作完成后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7.1.3 设备及管道系统的清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清洗方案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液处理及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 清洗用水的水质及温度、清洗液的浓度及化学特性,应满足设备及管道系统材质的要求;
3 经过清洗的设备及管道系统暂不投入使用时,应及时吹干,并应采取防锈、封闭等防止再次污染的措施。
7.1.4 管道系统的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批准的吹扫方案执行;
2 应按先主管线、后支管线的顺序依次进行吹扫,对支线管道应采用轮流间歇的方法进行吹扫;
3 吹扫前应安装盲板,将无关系统、设备及仪表等与吹扫系统隔离;采用法兰连接的孔板、流量计、测温测压元件、控制阀等,应拆除或采用假件代替;焊接阀门应采取流经旁路、卸掉阀芯或保持全开状态等防护措施;
4 吹扫后的管线应按吹扫方案的规定及时完成复位,并应做好记录签字;
5 管线吹扫应结合大型压缩机的试车一并进行,可利用大型贮气罐作为吹扫气源;
6 应结合工厂或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安装时提前预留管线吹扫的进气和排污位置,不便或不具备条件吹扫的部分管线,可在后续的系统循环过滤中清除其杂质。
7.1.5 设备与管道系统的气密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批准的气密试验方案执行;
2 气密试验采用的气体应保持清洁,不得对设备及管道造成污染;
3 气密试验临时安装的管道、阀门等应满足气密试验压力要求;
4 当设备与管道系统一并进行气密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以设备的试验压力为准。
7.1.1、7.1.2 设备与管道系统包括:工艺设备与管道系统、公用工程设备与管道系统。设备内部处理包括:内件(如填料、搅拌器桨叶、蒸馏塔盘等)检查和确认以及清洁处理。弹簧支吊架定位块拆除后,应核对其指示板是否在安装载荷的位置,并对弹簧支吊架进行编号记录,避免漏拆定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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