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Ⅰ 主控项目
7.1.1 炭素机械设备基础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7.1.2 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并依据测量控制网绘制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布置图,应按布置图设置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并应测量投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成果单、目测。
Ⅱ 一般项目
7.1.3 炭素机械设备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7.1.4 设备基础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经纬仪、水准仪。
7.1.5 设备基础表面及预留孔内应清洁,预埋地脚螺栓应防护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7.1.6 机械设备附属的液压、气动和润滑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87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和检查清洗记录。
Ⅰ 主控项目
7.1.1 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但设备的基础验收则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执行。
7.1.2 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并依据测量控制网绘制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布置图,按布置图设置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并测量投点。主体设备和连续生产线应埋设永久中心标板和基准点,使安装施工和以后的维护均有可靠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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