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构造要求
10.2.1 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镀锌防腐。大型构件采用热镀锌有困难时,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0.2.2 型钢钢结构中,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角钢规格不宜小于等边角钢40×3。节点板的厚度宜大于连接斜材角钢肢厚度的20%。
10.2.3 用于连接受力杆件的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2mm。构件上的孔径宜比螺栓直径大1mm~1.5mm。
10.2.4 主材接头每端不宜小于6个螺栓,斜材对接接头每端不宜少于4个螺栓。
10.2.5 承受剪力的螺栓,其承剪部分不宜有螺纹。
10.2.6 铁塔的下部距地面4m以下部分和拉线的下部调整螺栓应采用防盗螺栓。
10.2.7 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量应符合表10.2.7的要求。
10.2.8 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且不宜大于20mm;主筋净距宜采用30mm~70mm。
10.2.9 用离心法生产的电杆,混凝土保护层不宜小于15mm,节点预留孔宜设置钢管。
10.2.10 拉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拉线棒的直径不应小于16mm,且应采用热镀锌。
10.2.11 跨越道路的拉线,对路边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6m。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
10.2.1 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镀锌防腐,也可采用其他的防腐措施,如喷镀锌、喷镀铝、粉末镀锌等。根据近年的技术成果,本条提出大型构件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0.2.2 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中要求,钢板厚度比斜材角钢肢厚大一级。斜材受力较大时,连接节点板的稳定是一个较突出的矛盾,设计者应特别注意。《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厚度为4mm~6mm的钢板,其厚度间隔为0.5mm;6mm~30mm的钢板,其厚度间隔为1mm。所以“大一级”的做法不合理,也往往不能满足要求。本规范规定的20%是允许稍有选择的,设计者可根据经验和具体情况确定。
10.2.3 本条是多年设计经验的总结。由于设备和技术的进步,有些工厂对孔距的绝对误差已经能达到小于0.1mm。因此,保留原规定。
10.2.4 本条也是多年设计经验的总结。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由接头引起过大的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