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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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起爆方法

Ⅰ 电力起爆

5.2.1  同一电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型号、同批次的电雷管,各雷管间电阻差值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表面有压痕、锈蚀、裂缝,脚线绝缘损坏、锈蚀,封口塞松动和脱出的电雷管严禁使用。

5.2.2  检测电雷管和电爆网路电阻时,必须使用专用的爆破仪表,其工作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

5.2.3  电爆网路中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

    2  直流电不小于2.0A;

    3  采用起爆器起爆时,电爆网路的连接方法和总电阻值,应符合起爆器说明书的要求。按规定严格管理起爆装置。

5.2.4  使用单个电雷管起爆时,电阻值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成组电雷管起爆时,每个电雷管的电阻差值不应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使用电雷管进行大规模成组起爆时,宜把电阻值相近的电雷管编在一起,并使各组电阻值取得平衡。

5.2.5  电爆网路应采用绝缘电线,其绝缘性能、线芯截面积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使用前应进行电阻和绝缘检测。

5.2.6  电爆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导线连接时,应将线芯表面擦净,接点必须连接牢固,绝缘良好,相邻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0mm以上。

5.2.7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必须安设独立起爆开关,并将其安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期内由指定爆破员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5.2.8  爆破区内运入起爆药包前,必须划定作业安全区并拆除区域内一切电源,安全范围由爆破方案确定。在地下进行爆破作业且用电缆做专用起爆导线时,距装药工作面50m以内必须使用防爆安全矿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5.2.9  起爆前,应检测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与起爆装置连接。

5.2.10  起爆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主线短路。使用瞬发电雷管起爆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再保持短路5min后再进入现场检查;采用延期电雷管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再保持短路15min后进入现场检查。

Ⅱ 导爆索起爆

5.2.11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出厂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0m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或炸药,并应绑扎牢固。当采用继爆管连接时,应保证前一段网路爆破时,不得损坏其后各段的网路。

5.2.12  当导爆索支线与主线采用搭接连接时,从接点起,沿传爆方向支线与主线的夹角应小于90°。

5.2.13  严禁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药包的导爆索。

5.2.14  导爆索的敷设应避免打结、擦伤破损,如必须交叉时,应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木质垫块隔开。导爆索平行敷设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

5.2.15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在距导爆索末端不小于150mm处捆扎,雷管聚能穴要与传爆方向一致。

5.2.16  起爆导爆索网路应使用双发雷管。

5.2.17  城镇或对冲击波敏感的爆破环境,严禁采用裸露导爆索传爆网路。

Ⅲ 导爆管起爆

5.2.18  导爆管与雷管连接,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用于同一起爆网路的导爆管应选用同厂、同型号、同批次产品。

5.2.19  敷设导爆管网路时,不得将导爆管拉紧、对折或打结,炮孔内不得有接头。导爆管表面有损伤或管内有杂物者,不得使用。

5.2.20  导爆管起爆网路和起爆顺序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5.2.21  使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采用直角连接方式。

5.2.22  采用雷管激发或传爆导爆管网路时,宜采用反向连接方式。导爆管应均匀地绑扎在雷管周围并用绝缘胶布绑扎牢固,导爆管端头距雷管不得小于150mm。

5.2.23  采用导爆管网路进行孔外延时传爆时,其延长时间必须保证前一段网路引爆后,不破坏相邻或后续各段网路。

5.2.24  爆后应从外向内、从干线至支线进行检查,发现拒爆按规定处置。
 

条文说明

 

 电力起爆

5.2.1  使用电雷管时,必须注意检查电雷管的质量及来源、型号、批次及说明书,了解电雷管的参数及安全要求。有损伤或缺陷的电雷管容易出现早爆或拒爆的情况,不能使用。

5.2.2  爆破专用电桥或检测仪表不同一般的万用表,其内部构造均做了防潮防水及密封处理,其导通检查电流小于30mA,使用其他的电桥不能保证检查雷管时的安全。

5.2.3  本条规定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要求是保证准爆的条件,也是网路设计校核的标准。起爆器起爆时,应注意阅读起爆器说明书与雷管说明书,使其相互匹配。

5.2.4  成组电雷管准爆的必要条件是各组电雷管阻值达到平衡,且满足准爆电流要求。

5.2.5  本条重点强调网路的导线符合绝缘性能和线芯截面积的要求。绝缘不好会损失电流,线芯截面积是决定导线电阻的重要因素,减小导线电阻保证起爆电流足够是电爆网的基本要求。

5.2.6  本条规定了连接网路的顺序,强调导线连接点的要求,接头虚接或接触不良影响导通的现象比较多,其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作业人员不注重接点的质量。作业人员刚装完炸药就连接导线容易使导线连接点受到腐蚀性污染。

5.2.7  交流电起爆容易在闸刀开关的导通与关闭的管理上出现盲区,本条强调其管理细节。

5.2.8  本条明确提出电雷管药包装药时,爆破设计方案必须给出用电安全范围和用电安全要求。

5.2.9  电爆网路最大的技术特点就是可定量检测,通过检测电阻值可判断网路连接状态。

5.2.10  本条规定起爆后细节程序,并规定瞬发网路和延期雷管网路爆后进入现场的时间规定。

 导爆索起爆

5.2.11  导爆索是由猛性炸药加工而成的索状材料,其爆炸传爆性能非常强,连接时不需附加能量;由于传爆速度和爆炸力比较高,接头必须牢靠。

5.2.12  导爆索具有单向传爆特征,主线与支线搭接后的夹角小于90°是指两线沿传爆方向形成的夹角小于90°。

5.2.13  切割带有雷管或药包的导爆索,增加了早爆可能性的同时,还增大了早爆的后果严重度,必须严禁。

5.2.14  提出导爆索铺设的要求,特别注意导爆索传爆中相互干扰的因素。

5.2.15  导爆索传爆具有方向性。

5.2.16  双发雷管起爆导爆索增加起爆可靠性。

5.2.17  导爆索属于线性炸药,在露天传爆相当于裸露药包爆炸,其冲击波、噪声危害突出,对环境要求比较高。

 导爆管起爆

5.2.18  导爆管雷管的选取应参照电雷管的规定选用,也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方法操作,同一网路应是同厂、同型号、同批次产品。

5.2.19  现场敷设导爆管网路时的检查要求。

5.2.20  设计导爆管网路时,应复核导爆管网路延时时间。

5.2.21  导爆索起爆导爆管网路时,采用直角连接方式比较可靠。

5.2.22  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的主要措施是:雷管端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传爆方向,并用胶布捆扎牢实。当周围网线布置密度较大时,应当附加橡胶保护管,套封整个雷管。

5.2.23  导爆索孔外延时传爆时,前一段网路起爆后容易破坏后续网路,在网路延时设计和现场连接时必须加以考虑并采取措施。

5.2.24  规定了检查网路顺序、爆后检查发现盲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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