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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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乙烯基酯树脂类、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类和环氧树脂类玻璃鳞片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9.1.2  玻璃鳞片衬里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9.1.3  树脂类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和第5.1.5条的有关规定。

(Ⅰ)主控项目

9.1.4  衬里施工前的基体表面外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与内外支撑件之间的焊接、铆接、螺接应完成;

    2  衬里侧的焊缝应满焊;

    3  衬里侧焊缝、焊瘤、弧坑、焊渣应打磨平整,表面应光滑。焊缝高度不得超过1mm;边角和边缘应打磨至大于或等于2mm的圆角。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检查待衬件的施工交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9.1.5  当采用乙烯基酯树脂类、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类时,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0℃;当采用环氧树脂类时,宜为10℃~30℃。施工环境相对湿度应小于80%。基体表面温度应高于环境露点温度3℃。当低于施工环境温度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检验方法:采用温度计、湿度计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9.1.1~9.1.3  在乙烯基酯树脂类、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类和环氧树脂类玻璃鳞片衬里施工过程中及结束后,对涂层质量需要进行检查的数量,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作出了规定。

(Ⅰ)主控项目

9.1.4  衬里施工前的基体表面处理达标要求:一是表面除锈程度,二是表面粗糙度。这是确保设备衬里质量的先决条件。表面油污、油脂及其他非锈污染物的存在会影响衬里与基体表面的附着力。一旦衬里施工完毕,任何基体表面与内外支撑件之间的焊接、铆接、螺接都将破坏衬里层的完整。衬里侧焊缝、焊瘤、弧坑、焊渣等瑕疵都将影响衬里的施工质量。

(Ⅱ)一般项目

9.1.5  从国内燃煤电厂FGD系统鳞片衬里失效的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衬里层在投入使用不久发生了脱层、起壳等现象,都是因为赶工期而未采取任何措施,在低温环境和湿度超标的情况下强行施工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涂料与基体表面的附着力出现了问题。因此,需要对施工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控制,当超过控制指标时,应采用加温或除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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