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4.2 施工资料要求
4.2.1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应包括深化设计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
4.2.2 深化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说明、系统图、控制原理图、设备清单、主要材料清单、会议室及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管线平面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大样图。
4.2.3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项目组织管理结构、施工工期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实施方案、施工工艺、风险分析、应急方案。
4.2.4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应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会审并批准后使用。
4.2.5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会审批准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和变更时,应填写本规范表A.0.1,并应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条文说明
4.2.2 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用户需求分析、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建设总体框架方案、系统建设规模及建设水平与目标、各系统实施方案、系统主要设备与材料配置方案、布线方案和施工注意事项等。设备平面图应标明设备位置、型号规格、数量、编号;管线平面图应标明管线的位置、规格、数量、标高以及敷设方式等。
4.2.3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施工项目组人员构成、施工方法和工艺、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措施、施工用机械设备与材料的配置计划、劳动力计划安排、系统连线图、施工图、管线图、设备安装位置图、安装大样图、控制室设备布局图、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2.4 应明确会审和批准单位及人员,形成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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