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管道下沟
12.1.1 管线的焊接、无损检测、补口完成后,应及时下沟。不能及时下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滚管。一个作业(机组)施工段,沟上放置管道的连续长度不宜超过10km。
12.1.2 下沟前,应复查管沟深度,清除沟内塌方、石块、积水、冰雪等异物。石方或戈壁段管沟,应预先在沟底垫300mm厚细土,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20mm。
12.1.3 管道应使用吊管机等起重设备进行下沟,不得使用推土机或撬杠等非起重机具。吊具应使用尼龙吊带或橡胶辊轮吊篮,不得直接使用钢丝绳。当采用吊篮下沟时,应使用吊管机下沟,起吊高度以1m为宜,吊管机使用数量不宜少于3台。管道下沟吊点间距应符合表12.1.3的规定。
表12.1.3 管道下沟吊点间距
12.1.4 管道下沟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管道滚沟。
12.1.5 管道下沟过程中,应使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管道防腐层,检测电压应符合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有破损或针孔应及时修补。
12.1.6 管道下沟时,应注意避免与沟壁挂碰,以防止擦伤防腐层。管道应放置到管沟中心位置,距沟中心线的偏差应小于150mm。管道壁和管沟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50mm。管道应与沟底充分结合,局部悬空应用细土填塞密实。
12.1.7 管道下沟后应对管顶标高进行测量,直线段应每100m测一点,曲线段可对曲线的始点、中点和终点进行测量。
12.1.1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护管道防腐层和不影响附近居民生产与生活活动,沟上焊接的管道应尽快组织下沟。
12.1.2 本条根据近几年管道工程实践,戈壁段细土最大粒径20mm对防腐层基本无影响。
12.1.3 本条是根据近几年管道工程的施工经验确定。沼泽水网及沙漠地带无法成沟时,可采用单侧或双侧挖掘机沉管下沟法。
12.1.4 作出本条规定是出于安全考虑。
12.1.5 本条规定下沟前的电火花检漏是因为前道工序均易造成防腐层损伤。
12.1.6 本条规定管道应放置到管沟中心位置是考虑到在沟下进行管段连头。
12.1.7 本条指出复测的目的在于确定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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