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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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性能设计要求

9.3.1  黑白模拟摄像机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570线,彩色模拟摄像机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480线。

9.3.2  标准清晰度数字摄像机水平清晰度和垂直清晰度不应低于450线,高清晰度数字摄像机水平清晰度和垂直清晰度不应低于720线。

9.3.3  用于会议跟踪摄像机云台水平最高旋转速度不宜低于260°/s,垂直最高旋转速度不宜低于100°/s。

9.3.4  摄像机云台机械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

9.3.5  摄像机输出信号的信噪比不应小于50dB。

9.3.6  摄像机最低照度不宜大于1.0lx。

9.3.7  云台摄像机调用预置位偏差不应大于0.1°。
 

条文说明

 

9.3.4  鉴于目前摄像机云台机械噪声大多数在45dB以上,摄像机云台机械噪声对会议的影响因会场大小、环境、参加人员数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选择云台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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