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环境要求
13.2.1 会议室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温度宜为18℃~26℃;相对湿度宜为30%~80%。
2 室内新鲜空气换气量每人不应小于30m3/h。
3 有摄像要求时,会议室装修的色彩应避免对人物摄像产生光吸收及光反射等不良效应。
4 会议室照明应分为日常照明和会议照明。会议室的照度宜为300lx;主席台照度宜为500lx;舞台照度宜为800lx;灯光亮度宜能控制调节。
5 会议室桌椅布置宜采用排桌式。
6 会议室桌椅宜采用与墙面颜色协调的浅色。翻转座椅宜带有阻尼装置。
7 会议室的面积宜根据每人不低于平均2.2m2计算,其体形宜为长方体,长宽高尺寸比例宜避免整数倍。
13.2.2 控制室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室温度宜为18℃~26℃;相对湿度宜为30%~80%。
2 控制室消防设施不宜采用水剂喷淋装置。
3 控制室宜设置双层单向透明玻璃观察窗。观察窗高度宜为800mm;宽度宜大于或等于1200mm;窗底距地面宜为900mm。
4 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应面向舞台及观众席开设观察窗,窗的位置及尺寸应确保调音人员正常工作时对舞台的大部分区域和部分观众席有良好的视野。观察窗可开启,操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应能获得现场的声音。
5 控制室的面积、地板敷设、噪声、电磁干扰、振动、接地及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
6 控制室内正常工作且有发出干扰噪声的设备时,宜设置设备间;设备间不应对控制室造成噪声干扰。
13.2.3 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室、控制室,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3.2.1 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3 会议室的墙面装饰、桌椅颜色、地毯等应有统一的色调要求;宜简洁明亮、浅色为主、双色搭配。避免采用黑色或白色作为背景色。
7 会议室的长宽高尺寸比例如果成整数倍易产生驻波现象,推荐高:宽:长比例宜为1:1.26:1.41。
13.2.2 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6 会议扩声系统的控制、监听等设备往往是放在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控制室内,因此,控制室内发出干扰噪声的设备如带冷却风扇的设备、电源变压器等,会对会议扩声系统产生影响。
13.2.3 根据保密级别的不同可以采用的防护方法有:电磁屏蔽、防止电磁泄漏的其他防护措施;所有进出屏蔽室的电源线缆应通过电源滤波或其他屏蔽措施处理;所有进出屏蔽室的信号电缆应通过信号滤波器或其他屏蔽措施处理;网络线缆应采用光缆或屏蔽线缆。非金属材料穿过屏蔽层时应采用波导管,波导管的截面积尺寸和长度应满足电磁屏蔽的性能要求;对系统软件进行加密处理等。
- 上一节:13.1 物理位置要求
- 下一节:13.3 建筑声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