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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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一般规定

14.1.1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在下沟回填后应清管、测径及试压,清管、测径及试压应分段进行。

14.1.2  河流大中型穿跨越和铁路、高速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穿越的管段应单独进行试压。

14.1.3  分段试压合格后,连接各管段的连头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检测和射线检测,不再进行试压,预制件及连头管段应在安装之前预先试压。经单独试压的线路截断阀及其他设备可不与管线一同试压。

14.1.4  试压中如有泄漏,应泄压后修补,修补合格后应重新试压。

14.1.5  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考虑施工人员及附近公众与设施安全。清管、测径及试压作业应统一指挥,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信及医疗救护设备。

14.1.6  试压介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油管道试压介质应采用水,在高寒、陡坡等特殊地段,经设计校核可采用空气作为试压介质,但管材必须满足止裂要求。试压时必须采取防爆安全措施。

    2  输气管道位于一、二级地区的管段宜用水作试压介质,在高寒、陡坡等特殊地段可采用空气作试压介质。

    3  输气管道位于三、四级地区的管段应采用水作试压介质。

    4  管道试压水质应使用洁净水。

14.1.7  试压装置,包括阀门和管道应经试压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开孔和焊接应符合压力管道安装有关标准的规定。试压装置与主管连接口应进行全周长射线检测,合格级别应与主管线相同。
 

条文说明

 

14.1.1  本条规定了在下沟回填后应分段清管、分段试压。

14.1.2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03中第10.2.2条制订。

14.1.3  连头、线路截断阀及其他设备不重复试压的规定,参考了ASME B31.8中第841.3条。

14.1.4、14.1.5  出于安全的需要,考虑施工人员及附近公众与设施的安全,作出了清管试压的安全规定,参考了ASME B31.8中第841.36条。

14.1.6  近几年管道试压实践表明,油气管道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试压发生泄漏已十分罕见,而且近几年试压的安全保障工作已达到相当水平。如2013年、2014年大庆至铁岭原油管道工程在冬季试压时,由于温度太低,采用了空气试压,从而顺利完成了低温环境下的试压工作。

14.1.7  本条对于试压装置。包括阀门和管道应经过试压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的规定是出于安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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