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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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集中控制系统

8.10.1  集中控制系统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写控制程序和控制代码。

8.10.2  集中控制系统应先进行单台设备的控制调试,再进行系统的控制调试。

8.10.3  调试人员应根据调试情况和使用环境,对设备的参数进行微调。

8.10.4  调试人员应调试集中控制系统对整个电子会议系统设备的电源开关控制,并应能单独控制显示设备的电源开关。

8.10.5  调试人员应根据设计要求逐一调试集中控制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

8.10.6  调试人员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场景应用模式,并应调试各种场景应用模式下的控制功能。

8.10.7  控制界面宜具备设备和系统控制状态的回显功能。

8.10.8  控制界面的字形、术语和图标的选用应易于辨认和理解,字体和图标的大小应便于观看。

8.10.9  控制界面应使用中文标识(客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界面应简明、易懂,且可用图标代替文字说明。

8.10.10  控制界面宜设置密码,输入有效密码后方可进行系统的控制。

条文说明

8.10.4  对会议扩声系统的电源开关控制应遵守会议扩声设备的开关顺序要求。

8.10.5  本条说明如下:

    (1)会议扩声系统:静音、音量调节。

    (2)会议显示系统:显示模式的切换、显示通道的切换、矩阵的切换。

    (3)会议摄像系统:可控云台摄像机的控制、位置预设。

    (4)会议录播系统:开启录制、暂停录制、停止录制、开启和关闭直播/组播。

    (5)会议室环境控制:灯光的开关及亮度调节、电动窗帘的开启和关闭。

    (6)会议讨论系统:传声器的开/关控制。

    (7)会议表决系统:表决控制及表决结果显示等。

8.10.7  回显功能是指在控制界面上能够看到被控设备的当前工作状态,例如:如果设备已开机,该设备的开启按钮即显示为灰色。这要求集中控制系统采用双向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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