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8.2 图书馆
8.2.1 图书馆智能化系统应按表8.2.1的规定配置。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8.2.2 图书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图书馆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8.2.3 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图书阅览和借阅的需求,业务工作区、阅览室、公众服务区应设置信息端口,公共区域应配置公用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用电话。图书馆应设置借阅信息查询终端和无障碍信息查询终端。
8.2.4 会议系统应满足文化交流的需求,且具有国际交流活动需求的会议室或报告厅宜配置同声传译系统。
8.2.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满足图书储藏库的通风、除尘过滤、温湿度等环境参数的监控要求。
8.2.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图书馆的阅览、藏书、管理办公等划分不同防护区域,并应确定不同技术防范等级。
表8.2.1 图书馆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续表8.2.1
续表8.2.1
续表8.2.1
续表8.2.1
8.2.2 图书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图书馆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8.2.3 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图书阅览和借阅的需求,业务工作区、阅览室、公众服务区应设置信息端口,公共区域应配置公用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用电话。图书馆应设置借阅信息查询终端和无障碍信息查询终端。
8.2.4 会议系统应满足文化交流的需求,且具有国际交流活动需求的会议室或报告厅宜配置同声传译系统。
8.2.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满足图书储藏库的通风、除尘过滤、温湿度等环境参数的监控要求。
8.2.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图书馆的阅览、藏书、管理办公等划分不同防护区域,并应确定不同技术防范等级。
条文说明
8.2.1 图书馆智能化系统配置,除应符合表8.2.1的规定外,其中业务应用系统和其他各智能化系统配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图书馆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根据图书馆建筑设计分类及建设标准.选配相关的智能化系统。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的规定及设计标准,图书馆分为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及各类专门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是指具备收藏、管理、流通等一整套使用空间和技术设备用房,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各级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是指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具有服务性和学术性强的大专院校和专科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的图书馆;科研图书馆是指具有馆藏专业性强,信息、敏感程度高,采用开架的管理方式和广泛使用计算机租网络技术等先进的服务手段的各类科学研究院、所的图书馆。专门图书馆是指专门收藏某一学科或某一类文献资料,为专业人员服务的图书馆。
8.2.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满足对图书资料保存的需求,应具有对善本书库、珍藏书库、古籍书库、音像制品、光盘库房等场所温湿度及空气质量的监控功能。
图书馆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根据图书馆建筑设计分类及建设标准.选配相关的智能化系统。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的规定及设计标准,图书馆分为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及各类专门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是指具备收藏、管理、流通等一整套使用空间和技术设备用房,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各级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是指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具有服务性和学术性强的大专院校和专科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的图书馆;科研图书馆是指具有馆藏专业性强,信息、敏感程度高,采用开架的管理方式和广泛使用计算机租网络技术等先进的服务手段的各类科学研究院、所的图书馆。专门图书馆是指专门收藏某一学科或某一类文献资料,为专业人员服务的图书馆。
8.2.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满足对图书资料保存的需求,应具有对善本书库、珍藏书库、古籍书库、音像制品、光盘库房等场所温湿度及空气质量的监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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