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固定支架及紧固件
4.4.1 固定支架宜选用与压型金属板同材质材料制成的。
4.4.2 压型金属板配套使用的钢质连接件和固定支架表面应进行镀层处理,镀层种类、镀层重量应使固定支架使用年限不低于压型金属板。
4.4.3 碳钢固定支架钢材牌号宜为Q345;不锈钢固定支架材质宜为奥氏体不锈钢316型;铝合金固定支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 5237.1的有关规定,材质宜采用6061/T6型。
4.4.4 当围护系统有保温隔热要求时,压型金属板系统的金属类固定支架应配置绝热垫片。
4.4.5 当选用结构用紧固件、连接用紧固件时,紧固件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4.6 紧固件材质宜与被连接件材质相同,当材质不同时,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4.4.7 碳钢材质的紧固件,表面应采用镀层。
4.4.8 当紧固件头部外露且使用环境腐蚀性等级在C4级及以上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或具有更好耐腐蚀性材质的紧固件。
4.4.1 为避免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产生电化学腐蚀,固定支架宜选用与压型金属板同材质材料制成的。当固定支架材料与压型金属板材料之间接触不产生电化学腐蚀及其他危害时,可以选择采用其他材质材料的固定支架。
4.4.3 为避免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产生电化学腐蚀,压型铝合金板固定支架宜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材质或增强塑料固定支架。目前压型铝合金板配套铝合金固定支架系统较为普遍,当采用不锈钢或增强塑料固定支架时,还需考虑系统受力、伸缩等性能,因此当有可靠依据时才可采用。
4.4.4 为使压型金属板围护系统不产生热桥,在连接部位应采用阻断热桥的措施或配件。
4.4.5 压型金属板系统选用紧固件时,应根据功能要求选用结构用、连接用紧固件。紧固件的各项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包括紧固件的结构性能、适用的厚度范围、紧固件材料及保护层材料的耐久性能、紧固件及其配件的密封性能等。
4.4.7 紧固件是保证压型金属板连接安全的重要部件,普通碳钢材质的螺钉易被腐蚀,应采用镀层处理,使其耐候性与压型金属板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4.4.8 本条规定了在高腐蚀性使用环境条件下紧固件的选用要求,以保证压型金属板的连接不会因紧固件的失效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