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 一般规定

5.1.1  压型金属板系统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建筑等级、建筑造型、使用功能要求等进行系统设计。

5.1.2  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墙面系统构造层次设计;

    2  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墙面系统抗风揭设计;

    3  压型金属板屋面防水排水设计;

    4  压型金属板系统防火、防雷设计;

    5  压型金属板系统保温隔热设计;

    6  确定压型金属板选用的材料、厚度、规格、板型及其他主要性能;

    7  确定压型金属板配套使用的连接件材料、规格及其他主要性能。

5.1.3  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时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合理选择 压型金属板板型及连接构造。

5.1.4  压型金属板系统应防止外部水渗漏,并应防止系统构造层内冷凝水集结和渗漏。 

5.1.5  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应进行排水验算。

5.1.6  压型金属板系统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1.7  压型金属板系统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相关设计要求进行防雷设计。

条文说明

5.1.1  本条规定了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时依据的条件,这些条件综合考虑了我国建筑分类的不同要求,设计者在设计压型金属板时,具体还应考虑这些分类条件下对压型金属板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防水等级、环境腐蚀性要求等,合理选择压型金属板系统。

5.1.3  压型金属板系统的抗风揭和防渗漏是保证其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当板型及连接构造选择不利时,温度变形会引起压型金属板的渗漏和结构安全,因此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

5.1.4  正确选择压型金属板板型及连接构造是防止外部水渗漏的基本措施;加强系统内保温隔热层的气密性及水密性是防止系统构造层产生冷凝水的必要条件,气密性及水密性构造主要通过设置防水透汽层或防水垫层、隔汽层来实现。

5.1.5  压型金属板系统板型众多,不同板型、肋高的金属压型屋面板排水能力不同,建筑设计时应进行排水验算,保证屋面系统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

5.1.7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一般建筑物可以利用压型金属屋面板作为接闪器,但需满足相关要求。对防雷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根据相关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防雷设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