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风险辨识
3.3.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辨识前,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1 工程周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自然环境及人文、社会区域环境等资料。
2 已建线路的相关工程建设风险或事故资料,类似工程建设风险资料。
3 工程规划、可行性分析、设计、施工与采购方案等相关资料。
4 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含地下管线、道路、民防设施等)等相关资料。
5 工程邻近既有轨道交通及其他地下工程等资料。
6 可能存在业务联系或影响的相关部门与第三方等信息。
7 其他相关资料。
3.3.2 风险辨识可包括风险分类、确定参与者、收集相关资料、风险识别、风险筛选和编制风险辨识报告等6个步骤。
3.3.3 风险辨识可选用检查表法、专家调查法等定性方法并可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
3.3.4 风险辨识完成后应编制风险辨识报告,说明风险辨识采用的方法、辨识范围、参与人员及风险清单。其中风险清单可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
3.3.1 风险辨识是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全面、系统地辨识各类风险对完成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中建设条件复杂,涉及人员众多,专业工作要求高,因此,需注重收集所需的基础资料,只有通过对工程各类资料的系统分析,才能更好地辨识工程潜在的风险。
3.3.2 风险辨识包括风险分类、确定参与者、收集相关资料、风险识别、风险筛选和编制风险辨识报告等6个步骤,其中:
1 风险分类应根据第3.1.2条风险损失类型进行分类,系统分析工程建设基本资料,对工程建设的目标、阶段、活动和周边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2 风险辨识参与者需选择工程经验丰富及理论水平较高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一起参与,风险辨识中专家信息对辨识十分重要。
3 应全面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风险勘察,系统分析工程建设风险因素。潜在的风险因素包括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如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因素、建设技术方案因素及工程投资、工期和人员等。
4 风险识别。利用风险调研表或检查表建立初步风险清单,清单中明确列出客观存在的和潜在的各种建设风险,包括影响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环境、信誉等方面的各种风险。
5 风险筛选。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二次识别,整理并筛选与工程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风险,删除其中与工程活动无关或影响极小的风险因素及事故,并进一步进行识别分析,确定是否有遗漏或新发现的风险点。
6 编制风险辨识报告。在风险识别和筛选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各方的具体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和需要,以表单形式给出详细的风险点,列出已辨识的工程建设风险清单。
3.3.3 目前风险辨识中可采用的方法较多。本规范推荐选用检查表法、专家调查法两种方法,通过工程逐步积累资料,编制工程建设风险检查表。另外,每个工程的建设条件和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需将客观辨识和专家调查法主观辨识相结合,这样可更好地全面辨识各种建设风险,风险辨识表参见本规范附录A。
3.3.4 风险清单内容一般包括:风险名称、风险因素、风险发生可能性、风险损失、风险发生位置及征兆等,可采用列表的形式给出具体的辨识成果,风险清单参见本规范附录B。
- 上一节:3.2 风险界定
- 下一节:3.4 风险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