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
7.6.1 变电站应装设向直流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供电的蓄电池组,蓄电池组及充电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有关规定。
7.6.2 变电站直流系统电压等级宜采用220V,机组变电单元不宜设置直流系统。
7.6.3 变电站应装设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宜采用在线式。UPS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的有关规定。
7.6.4 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的负荷统计宜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主机、变电站监控系统、电能计费系统、自动和保护装置、通信设备以及火灾报警装置。
7.6.5 变电站宜配置一套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220kV变电站宜采用主机冗余配置方式。
7.6.6 当机组变电单元需要可靠的控制保护电源时,可设置1套独立的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
7.6.1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对变电站直流系统的接线方式、负荷统计、蓄电池容量和组数的选择计算以及充电设备的选择等有明确要求,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直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该规程要求。
7.6.2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控制负荷当采用110V电压时,控制电缆的截面选择会很大,故采用220V电压,同时向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供电。对于机组变电单元,由于距离风力发电场变电站较远,控制、保护电源无法由变电站直流系统供电,设置独立的直流系统不经济,因此机组变电单元不宜设置直流系统。
7.6.3 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对变电站不间断电源(UPS)系统的配置有明确规定,风力发电场变电站不间断电源(UPS)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该规程要求。
7.6.6 当风力发电场机组变电单元高压侧配置断路器时,断路器的控制和保护装置需配置可靠的电源,可设置1套独立的小容量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