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3 重大风险因素分析

5.3.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规划阶段应对下列可能引起重大风险的风险因素进行专项风险分析:

    1  规划线路的功能定位与远期预测。

    2  邻近或穿越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高速铁路等)的工程。

    3  邻近或穿越既有建(构)筑物(包括建筑物、道路、重要市政管线、水利设施等)的工程。

    4  邻近或穿越有重要保护性的建(构)筑物、古文物或地下障碍物以及沿线及车站附近既有遗留工程的工程。

    5  邻近或穿越既有军事保护区及设施等的工程。 

    6  邻近或穿越江河湖海的工程。

    7  自然灾害(包括暴雨、飓风、冰雪、冻害、洪水、泥石流、地震等)。

    8  影响结构和施工安全的特殊不良地质条件(包括断裂、采空区、地裂缝、岩溶、洞穴等)、有害气体、大范围污染区等。

    9  需特殊设计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设备及系统的工程。

    10  生态环境污染及破坏。
 

条文说明

5.3.1  本条列出了在规划阶段可能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因素,应结合具体的工程进行逐项分析,确保重大风险因素不遗漏。

    应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管线、暗渠、古河道以及邻近建筑等调查清楚,特别是在建筑密集、交通繁忙、地下管线众多而复杂的城区,应详细查明重大风险因素的发生地点及预计时间。对特殊设计的地下工程以及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必须进行其可能引起损失的分析。本规范中列出各类工程常见的重大风险因素,各地需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开展现场风险查勘与调查,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与评估。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