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规定
3.1.1 工艺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路线,设备选型和配置应符合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成熟可靠、安全适用的原则。
3.1.2 工艺选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采用,工艺设计时宜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
3.1.3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品种、产品方案、生产能力进行选择。
3.1.4 工艺设计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应确保其可靠性。
3.1.5 梳理成网法非织造布工厂的设计,年生产天数宜为330d;纺丝成网法非织造布工厂的设计,年生产天数宜为350d。
3.1.6 非织造布工厂的设计能力应按t/a或m2/a作计量单位。
3.1.7 进入生产厂房的水、电、蒸汽、压缩空气应进行计量。
3.1.8 生产车间内的气流组织应确保纤网成型质量和运行稳定性不受干扰。
3.1.9 生产车间内的温湿度、洁净度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3.1.2 多方案比较是指对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厂房空间尺寸、设备布置、物流运输、能源消耗量等方面的选择以及生产组织、劳动保护条件等因素的筛选。
3.1.3 非织造布工厂设计根据原料品种、产品方案、生产能力选择工艺流程,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本标准涉及的非织造布固结工艺包括针刺固结法、水刺固结法、热轧黏合法、热风黏合法、喷洒黏合法、浸渍黏合法以及熔喷的自黏合法。
3.1.4 技术开发的成果应经过相关专家的论证和工业化试生产,并应确认试验是充分的、数据是可靠的、用于工业化生产是可行的。本条中“新工艺、新技术”系指此前在国内外的非织造布工厂中都未曾采用过的工艺、技术。
3.1.5 设计年生产天数的确定是根据目前国内较先进的非织造设备运转特点(连续、间歇),检修特点(集中停产检修、预防性保养),年工作日数等因素而定。年生产天数333d即8000h/a;年生产天数350d即8400h/a。
3.1.7 本条是针对企业两级节能管理而订。
3.1.9 温湿度为基本物理参量,在工艺要求范围内,减少其波动对设备、原料、产品质量等生产要素有重要意义。温湿度符合要求,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基本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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